悦读党史 | 革命烈士宋寿田:不屈不挠求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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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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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曦文 通讯员 范歆 日照报道
“寿田为人宽厚,对朋友慷慨相助,平时少谈自己……”这是中共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宋平在回忆兄长宋寿田时写下的一段文字。
宋寿田,原名宋延祺,莒县招贤镇大罗庄村人,中共山东早期党员之一,1922年考入山东省立第五中学。为寻求真理,1924年春,宋寿田毅然离家到博山同兴煤炭公司当押运工,往来于济南、青岛、博山之间,结识了王尽美、邓恩铭等共产党员,思想觉悟迅速提高。

宋寿田(后排右一)与宋平(后排左一)及父亲合影
1925年2月,宋寿田经王尽美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按照王尽美的安排,他以在同兴煤炭公司做工为掩护,秘密从事党的交通工作。1926年夏,根据党组织的安排,宋寿田调往同兴煤炭公司青岛分公司,担任会计(后任经理)。为打开在青岛的工作局面,他把妻子王菊玉和弟弟宋平接到青岛居住,继续从事党的秘密工作。1928年底,宋寿田被调到济南工作,在同兴公司济南分公司任职。他安排宋延琴、宋彬如到“德成泰”煤站工作,并将煤站作为秘密联络点。凡重要活动通过“德成泰”煤站转至七大马路纬六路南头公心里宋寿田寓所进行,一直持续到1931年。
1931年冬的一天,警察突然闯进宋寿田工作的地方进行大搜捕。宋寿田被捕后,被关押在纬八路监狱,受刑讯50多天,坚贞不屈。经党组织救出后,宋寿田便在济南北郊官扎营西办起“德华”鸡场,继续进行党的地下秘密工作。鸡场地处偏僻,很快成了党组织活动的中心之一。

德华养鸡场旧址
1937年七七事变后,宋寿田支持弟弟宋平参加革命工作,自己带着妻子回乡。他卖掉田产,购买枪械,按照党组织部署组织抗日队伍。1937年冬,宋寿田在济南将秘密购买的枪械弹药送上火车时被捕。他在狱中受尽酷刑仍守口如瓶,后经党组织多方营救保外就医,终因受刑过重,医治无效,于1938年5月逝世,年仅39岁。
宋寿田自1925年入党,到1938年逝世,历经腥风血雨,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了13个春秋。1987年11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追认宋寿田为革命烈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