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品牌加盟中的法律风险 历下精品课第十一堂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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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赵晓丹 姜丙阳 济南报道
特许经营已经成为21世纪非常火爆的商业模式,既可让总部在较短的时间里快速扩张市场,迅速地搭建起其各地的销售网络,又能让没有经商经验想开店的创业者以更低成本迅速把店开起来。那么如何防范品牌加盟中的法律风险呢?11月20日,由山东祥天律师事务所李厚霖律师带来的历下区精品课第十一堂《预防被“割韭菜”——品牌加盟中的风险防范与法律应对》正式上线。
李厚霖介绍,特许经营合同一般具有:特许人拥有(包括所有和控制)特许经营权或称特许权;
特许人将上述特许权整体许可被特许人使用;特许人收取特许权使用费三大基本特征。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该条款赋予被特许人一种“悔约权”,即被特许人在约定期限内,可以没有任何理由地单方解除合同。该条款体现了对被特许人利益的倾斜和保护,防止被特许人因一时冲动贸然签订合同,因此,该条款也被称为“冷静期”条款。
在品牌加盟中,还有哪些法律风险以及我们该如何预防呢?本期精品课针对您想了解的相关问题作出了详细解答。
责编:高娜
审签: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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