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继续教育助力终身教育体系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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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提出“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党的十九大提出“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突出彰显了继续教育在建设学习型社会进程中的重要地位。我省全面落实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的发展战略,创新高校继续教育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服务模式,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坚持党的全面统一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目标,办好高校继续教育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我省持续推动高校坚持教育公益属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继续教育纳入学校发展规划,纳入学校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高校办学主体责任,加大办学条件投入,规范教学组织实施,强化办学过程管理,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这十年,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人数逐年增加,从2012年录取16.65万人到2021年录取45.11万人,十年共录取成人本专科学生240.35万人,毕业184.78万人。先后与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共同实施了“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干部开展专科学历教育实施素质提升工程”、“一线职工求学圆梦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二、推进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打造终身学习服务平台

  2020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山东广播电视大学、青岛广播电视大学分别更名为山东开放大学、青岛开放大学。2022年2月,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山东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发挥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互联网+教育”特色优势,搭建“开放式、智能化、超便利”的终身学习超市,满足学习者多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推动山东开放大学牵头成立沿黄九省区开放大学联盟,主动扛起黄河流域山东高校继续教育担当。

  三、加强学历教育专业调控,提升优质专业供给能力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要求,引导高校围绕国家战略、行业需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办学定位、优势学科专业和办学条件等合理设置专业。省教育厅每年组织对高校拟开设的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及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评议,严控新增新设专业数量;调减普通本科院校开办专科专业的数量;对连续2年招生数量少、生源不足、无法组织有效教学的专业予以停办。经过专业统筹和调控,基本形成了普通本科院校以优势本科专业为主,高等职业院校以产教融合专科专业为主的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群,提升了高校学历继续教育的供给能力。

  四、开展校外教学站点治理,优化继续教育办学布局

  建立对高校校外教学点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制度,规范高校校外教学设置与管理。2022年5月启动了对现有校外教学点“起底式”排查整改,引导高校根据本校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定位、优势特色、发展规划、监管能力以及地方人才需求,合理规划校外教学点布局,坚持保证质量、便于管理的原则审慎选择合作设点单位,优化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加快数字教学平台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模式创新

  发挥继续教育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的既有优势,推动高校继续教育向数字化转型发展,提升办学和管理的智慧化水平。持续推进高校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平台建设、优化平台功能,丰富学习形式,加快办学管理智慧化。省内有100余所高校通过自建、购买技术服务等方式建立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平台,实现招生、教学、考试、学籍、收费、证书等支持服务等功能,办学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六、实施课程资源优选工程,推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坚持数字赋能,推动高校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在高校继续教育领域进一步促进优质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制定了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建设技术要求,持续开展了全省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遴选,认定了全省继续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81门、教学研究示范中心5个。有692门共享课程通过“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共享平台”面向学习者免费开放共享。2022年,我省向“国家智慧教育公共平台”推荐首批继续教育共享课程89门。

  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助力终身学习体系建设

  推动高校继续教育由“学历教育主导型”向“社会需求服务型”转型,形成“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多渠道”的继续教育服务体系。十年来,高校非学历教育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需求变化,培训领域不断拓宽,培训模式持续创新,培训形式日益丰富,培训规模逐年增长。近年来,全省高校开展各类培训总规模达968.6万人次。通过拓展高校服务社会的功能,强化高校继续教育在社会服务中的地位,助推全民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构建和学习型社会建设。

  八、健全教育监督评估机制,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建设“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监管平台”,形成覆盖“省-市-校”三级监管的工作模式。对高校校外教学点的设置及其年检年报进行监控,并定期公布检查结果。指导高校完善非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建立非学历教育办学明细备案制度,创新高校继续教育办学质量监管机制,2015年开始,我省建立了“山东高等学校继续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要求高校编制公开继续教育办学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新时期,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继续教育”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高校继续教育改革,引导高校不断加大教学投入,创新育人模式,提高培养质量,为教育强省、人才强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编:姜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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