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丞之印”与“韩韶残石”丨 温故·丸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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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吾乡莱芜,秦汉时,此地分列嬴县、牟县,唐时莱芜县治所始由今淄博境内迁至嬴城故址,也即今之济南市莱芜区羊里街道城子县村,故而我的家乡,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应该叫嬴县。21世纪初,临淄出土西汉早期封泥,我曾得“莱芜丞印”及“牟丞之印”数枚,欲寻“嬴丞之印”或“嬴长之印”不可得。

  仅于图录中得见“赢丞之印”,且漫漶不清。而此“赢”是否即“嬴”?

  考诸金石典籍,今长清孝堂山郭氏祠石室,近年有学者发现以往未见东汉题记数则,中有“泰山赢县东成鄙,以阳嘉四年十月七日……”其所刻即“赢”。而今莱芜区蔡家镇村,唐中宗时由时任莱芜县令贾璞所立经幢上,亦刻有“莱芜古城,昔之赢县”铭记,亦为“赢”字无误。我就此问题求教古文字专家周晓陆教授,周老师的观点是:嬴政之姓,当不彰。县从赢。而中华书局《后汉书•韩韶传》载,东汉舞阳人韩韶曾任“赢长”——正是此“赢”。今之出版社印行史书,亦当由古籍整理而来,可见,那枚“赢丞之印”的封泥,当时即由今天的城子县村即汉时赢(嬴)县发出。将印章钤于封泥上,发物或公文,是汉时地方官吏日常工作,赢(嬴)长韩韶也一定无数次将“赢长之印”的方寸之印钤于泥上。

  而韩韶也是莱芜地方志中称颂有加的廉吏,其政声影响至今。《后汉书•韩韶传》载其生平,有意思的是,韩韶被载入史册的全部内容基本就是围绕其在嬴县的政绩,文曰:“韩韶字仲黄,颍川舞阳(今河南舞阳)人也。少仕郡,辟司徒府。时太山贼公孙举伪号历年,守、令不能破散,多为坐法。尚书选三府掾能理剧者,乃以韶为赢长。贼闻其贤,相戒不入赢境。余县多被寇盗,废耕桑,其流入县界求索衣粮者甚众。韶愍其饥困,乃开仓赈之,所禀赡万余户。主者争谓不可。韶曰:‘长活沟壑之人,而以此伏罪,含笑入地矣。’太守素知韶名德,竟无所坐。以病卒官。同郡李膺、陈寔、杜密、荀淑等为立碑颂焉。”可见其在嬴县拒贼、恤民的故事。史书中言其逝于任上,后来的地方志记其因病返乡,骑马至牟汶河边,百姓相送不舍,韩韶遂留下所乘母马的马驹,以为纪念,亦表其不舍县民之意,遂有“韩韶留驹”的故事留传。而故事中,那匹母马亦不舍其驹,嘶鸣不已,后来靠近牟汶河的小河遂名为嘶马河,今嘶马河村即源于此。我出生的村庄,距此不过数里。

  在寻关于嬴县的封泥遗存时,偶于媒体见河南舞阳新出土“韩韶残石”,虽仅余十二字依稀可辨:字仲黄……令不能……贤贼遂……乡民损(陨)……

  然可推其全文当与史籍相合,因为南朝范晔所著《后汉书》写得明白:同郡李膺、陈寔、杜密、荀淑等为立碑颂焉。这块碑上所记述的或许就是史书所载韩韶作为嬴长的全部故事,史书作者将碑文移入史书而成其传。

  此碑出土即残若此,且视其碑面,少有磨损风化痕迹,有学者认为汉末曹魏有薄葬之风,对先前所立碑碣或有所毁坏。而残碑的废墟感更强,与所仅见的那枚“赢丞之印”的残泥共同构成了历史“缺席”与“在场”的极大反差。幸运的是,我从网店竟然购到了“韩韶残碑”的拓片,展开那张薄薄的拓纸,与近距离看残破封泥的感觉无二。巫鸿说:拓片是废墟的替身。这种感觉十分奇妙。嬴城早成废墟,有此一枚“赢丞之印”的残泥痕迹,一纸“韩韶残石”的墨拓,一个倾其生命做好一方百姓之长的廉吏的故事,历史竟于我心中生出别样的生动。(济南日报)

  

责编: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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