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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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通行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新增20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对以下设备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统计表

  

责编:魏振彬
审签: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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