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公证处“四点发力”推动公证服务惠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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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记者 王丽 通讯员 朱灿 烟台报道

  今年以来,招远市公证处积极探索服务群众新路径,通过打造“公证服务下乡”新模式,夯实公证服务根基,延伸公证服务触角,更好地满足乡村群众多层次、个性化公证服务需求。

  织网定格 建强“公证+网格”服务体系

  建立“4+14+N”公证服务网格,打造乡村公证法律服务一张网。设立城南、城北、城东、城西4个公证服务专区,选派4名公证员分别担任4个专区的公证服务顾问,提供及时便民服务、业务办理预约等服务。在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建立14个公证业务代办点,落实“代办点+服务日”制度,每周每人在代办点服务1天,为偏远乡镇、困难群众和其他特殊情况的当事人提供高效服务。打造N个公证便民联络点,与724个村民委员会建立公证联络点,由村网格员担任联络员,负责汇总村民公证业务,并上报镇(街)公证代办点。今年以来,共下乡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08件,其中继承农村房产公证96件,遗嘱公证4件,赡养协议公证8件。

  拓展增值 形成“公证+调解”止纷合力

  制定出台《招远市公证处调解工作服务指南》,建立“公证+司法所+矛调中心”民事纠纷调解新模式。由司法所开展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针对排查出的继承、赡养、扶养、财产分割等矛盾纠纷,公证员从证据固定、厘清权利义务等角度提供专业意见,矛调中心调解员结合乡风民俗促成和解。同时,对在公证申请中发现存有争议的事项,或已经公证但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事项,及时对接人民调解组织,引导当事人以调解方式解决争议,最大限度化“争”为“零”。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公证+调解”业务培训会2期,公证参与化解继承纠纷22件,协助农民工依法讨薪5起,处置邻里纠纷、家事纠纷13起。

  创新提质 释放“公证+公益”叠加效能

  拓展公证服务的形式和途径,健全完善《招远市公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招远市公证处预约服务制度》。开辟“绿色通道”,推出80周岁以上的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给予免费,对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减免公证费用。针对1万元以下的小额存款继承或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当事人免费办理。同时,对一部分高龄老人、身患重大疾病或其他不能亲自到窗口办理业务的群众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将“群众有事找上门”变为“公证服务送上门”。今年以来,共办理公证法律援助事项30余件、预约上门服务20余次、延时服务12人次。

  优化服务 打造“公证+普法”双驱模式

  采取与镇(街)、各村(居)联动,针对村民关心的遗嘱、财产继承、赡养协议、夫妻财产约定等热点问题,公证人员通过“咨询+普法”“受理+普法”“上门+普法”等多种工作模式,逐一进行答疑解惑,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切实将普法宣传融入公证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同时,通过摆展台、拉横幅、发资料、微课堂等灵活方式,深入宣传公证法、公证服务范围和受理条件,让广大群众对公证服务有了更清晰的了解。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公证普法进乡村”活动10余场次,发放《公证服务指南》《公证服务便民手册》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提供公证业务咨询300余人次。

  招远市公证处将持续“四点发力”,不断释放公证之能、便民之效,全力打造“有温度、有速度、有精度”的公证服务,切实打通公证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责编:孙毅
审签: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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