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车厢内乘客随身携带的充电宝自燃冒烟,南宁地铁发布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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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 况 说 明

  2026年10月22日9时30分,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东盟商务区站下行11205次列车车厢内发生乘客随身携带的充电宝自燃冒烟的情况。

  事件发生后,车站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响应,迅速开展列车清客、隐患排查等现场处置工作,将该充电宝移至站台安全区域进行处置,现场风险已完全排除。本次事件未造成人员受伤、未造成设备损坏及线路运营延误,全线网运营秩序平稳正常。

  南宁轨道交通温馨提醒广大乘客:乘坐地铁时,请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电子产品,如遇设备发热、冒烟等异常情况,请第一时间告知工作人员,共同维护轨道交通出行安全。

  

责编: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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