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十三届“中华慈善奖”评选推荐活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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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刘宇昕 青岛报道
“中华慈善奖”是中国公益慈善领域中的最高政府奖,由民政部主办,旨在褒扬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助孤、济困、助学、助医以及支持文化艺术、环境保护等公益慈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及项目。“中华慈善奖”设立以来,一批又一批慈善楷模接连涌现,他们用爱心和善行奉献社会,用执着和坚守服务人民,赢得了广泛赞誉,是慈善精神的接力传承,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诠释。
为表彰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慈心善举,鼓励、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山东省民政厅做好第十三届“中华慈善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青岛市第十三届“中华慈善奖”评选推荐活动启动。
本次“中华慈善奖”评选对象为2022年至2024年期间,在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贡献较大、影响广泛、评价良好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共设置四类奖项,分别为:(一)慈善楷模奖。表彰在我国慈善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包括慈善工作者)和爱心团队(非法人)。评选时综合考虑慈善事迹的感召力和示范性等 ,如长期从事或参与慈善工作,事迹特别突出,群众公认等;不以捐赠款物情况为主要依据。(二)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表彰在我国慈善领域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评选时综合考虑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的实施时间、资金规模、社会效益及其示范性和推广性。申报该奖项的慈善组织等社会组织的等级评估须为4A级或5A级。(三)捐赠企业奖。表彰2022年至2024年向我国境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境)内外企业。评选时主要依据企业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捐赠款物数额,参考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的年限、方式和效果、企业的社会评价等。(四)捐赠个人奖。表彰2022年至2024年向我国境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境)内外个人。评选时主要依据个人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捐赠款物数额,参考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年限、社会评价等。
有意参评“中华慈善奖”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由所在单位履行推荐、考察程序,并在本单位公示(境外单位和个人除外)无异议后,向各区(市)民政局或有关部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各区(市)民政局以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申报对象进行严格把关,履行相关审查审核程序 ,经征求意见、公示等无异议后向青岛市民政局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