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妈妈阻止女儿上中戏”:涉非法拘禁 网友吵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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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暑假,重庆17岁女孩佳佳如愿拿到了中央戏剧学院的录取通知书。

  中央戏剧学院,一个无数艺考生梦寐以求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一个2022年表演专业报考人数近8000人,可通过率仅有3%的国家戏剧艺术最高学府;一个能接受一流戏剧教育,无限接近梦想,成为一名杰出的演员机会。

  拿到录取通知书后的每一天,佳佳都像藏着宝藏。她从不敢告诉妈妈藏录取通知书的地方,隔几天就换个地方,柜子、书包、床底,都藏过。

  但在入学前11天,她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关键证件还是不翼而飞。偷偷拿走这些东西的人,是她的妈妈,目的是为了阻挠女儿入学。

  妈妈偷走了我的录取通知书

  “我妈不想让我读中戏,她希望我留在重庆当老师,一辈子。”

  6月25号,重庆市高考成绩公布了。佳佳考了563分,不算高,但她和家里人都比较满意。从那时起,母亲便开始天天给她灌输定向师范生的好处。

  佳佳去查资料,发现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必须回生源地工作6年以上,一旦违约,需要退回所得全部奖学金,补交学杂费用,还要向学校缴纳部分培养费,也就是违约金。更严重的是,还会影响征信。“母亲根本不知道这些条件,她只知道这样能让我至少毕业6年后都在她的掌控之中。这6年,工作结婚生子买房,她可以安排掉我这一生最重要的事情。”

  6月30日,填报志愿的最后一天,家里关于志愿的争吵达到了高潮。女儿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妈妈在门外疯狂砸门。门上砸出了一个坑,佳佳妥协了。她打开门,让母亲盯着自己填志愿。重庆师范大学所有的定向师范专业,只要分数够,佳佳都按照母亲的要求填了一遍,一共填了44个。剩下的几十个专业也全都按母亲要求填写的重庆本地的学校,甚至有一些二本。但对母亲来说,重庆的专科都比外省的“985”要好。

  而后,女儿偷溜到网吧改志愿、如释重负地约表姐去看电影、父母和亲戚在电影院“守株待兔”、推着女儿去影院前台借电脑修改志愿、妈妈一直把女儿的手往鼠标上按......下午6点,填报志愿截止,僵持结束。直到最后一刻,女儿也没有点开填报页面。

  7月26日,佳佳签收了录取通知书。躲在房间里,悄悄地笑着留下合照。母亲得知女儿修改志愿并被中戏录取后,大闹几场后,似乎有些松口。母亲一边承诺着8月14日下午带女儿去缴学费,一边偷走了女儿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关键证件,只留下一张“对不起”的字条。

  佳佳把这件事告诉闺蜜后,闺蜜将之发在了网上。这起事件在网络上瞬间蔓延开来,引起网友们的广泛关注。

  一场与母亲的艰难斗争

  引发了广大网友的激烈讨论

  关于佳佳母亲这一行为背后的原因,网友们在互联网上吵翻了天。

  有观点认为,或许佳佳母亲有自己特定的经济或家庭方面的考虑,是出于爱而表达的担忧。尽管女孩的才华被中央戏剧学院认可,但戏剧行业往往被认为是变动性较大且收入不稳定的行业,母亲可能出于对女儿的未来担忧,不希望她选择这样的职业道路。母亲试图通过阻止入学来保护女儿,以期望她能够拥有更稳定和安全的未来。此外,有网友认为女孩离家读书也会导致家庭支出增加以及家庭成员的分离,母亲可能担心这种改变会给家庭带来不确定性。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母亲的行为可能源于她对女儿的控制欲,其违反了女孩的个人权利和自由选择,有些自私。女儿是个独立的个体,母亲应当充分尊重女儿的意愿和追求。

  魔法可以打败魔法吗?

  妈妈“连算两卦”都是可以去中戏上学

  8月22日,佳佳找警察解决问题,虽然学校那边已经说好可以入学了,但妈妈仍不同意,“我妈一直很倔,完全说不通。”

  当天傍晚,佳佳在其个人社交账号发文称,妈妈在楼下守着不让她出门。佳佳说:“实在不行我就从窗户跳出去。”

  8月23号上午,佳佳表示,妈妈现在已经同意她去中戏上学了,并且不再限制她的出行自由。

  “妈妈让我把选择权交给菩萨,第一卦出来我可以去北京!她又算了第二卦,我还是可以去北京。”

  佳佳说:“真的很开心,起码行动自由了,跑出来有很多机会了。”但直到现在,妈妈仍没有把录取通知书还给女儿。“她说录取通知书搞丢了,我都不信。”佳佳表示现在仍有点不放心,她打算还是不告诉父母机票时间。

  律师:父母不可随意干涉子女选择

  母亲涉嫌非法拘禁罪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9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前,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充分考虑其真实意愿。

  今日头条认证律师@蚂蚁说法 介绍,佳佳作为一个已经17岁的姑娘,心智已经初步成熟,对事、对物也有了基本的判断力,佳佳母亲应该听取佳佳的意见,充分考虑其真实意愿,而不是强加干涉。在佳佳母亲看来,她的选择是对的,是为了佳佳好,但人生是一个过程,没有经历,何来对错呢?真正的幸福,不是活成别人那样,而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

  此外,刑法第238条规定的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母亲睡在佳佳门口,不让佳佳出门上学,是以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佳佳的人身自由,只要超过了24小时,其行为就符合了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这事已经不是简单的母亲干涉孩子自由的事情,而是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了。

  别让爱成为困住孩子的牢笼

  网友们虽众说纷纭,但争议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方面:

  1. 家庭对女孩未来选择的干涉程度:一些人认为家长有责任指导并决定孩子的未来,而另一些人则主张尊重个体自由意志。

  2. 孩子权利与父母关怀之间的平衡:人们讨论如何在关心孩子的同时尊重他们的个人选择和权利,避免个人意愿被过度干涉。

  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于教育和家庭关系的思考。父母爱子,为之计深远。但“爱”的背后,需要应当建立起平等的对话机制,家长和孩子之间应互相理解和沟通,以便找到一个平衡点,既尊重孩子的自主权,同时也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关怀。

  (海报新闻编辑沙斯媛 综合中国青年报、九派新闻、网友评论等整理)

责编:石 慧
审签:冯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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