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制定印发《汛期极端天气预报及应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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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应对汛期极端天气,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抓细抓实各项防汛救灾措施,7月27日,潍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印发了《潍坊市汛期极端天气预报及应对机制》。

  本机制适用于潍坊市辖区内汛期极端天气预报及应对工作,包括预警信号发布机制、防御处置措施指令发布机制、工作推进机制、宣传动员工作机制、追责问责工作机制,同时,还制定了防汛预警发布条件及防汛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在预警信号发布机制中,规定气象局依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6号)发布预警,预警信号1小时内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预警信号的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防御处置措施指令发布机制中规定,收到台风黄色及以上或暴雨橙色及以上预警信号30分钟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减灾委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及相关单位根据灾害预警信息和上级会商研判结果,结合实际进行综合会商研判,综合研判险情、灾情发展态势及可能引发的事故、灾害风险,需要发布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发布防汛预警信息。防汛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I级)四个预警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根据事故、灾害发展态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将按照《潍坊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市防指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发布防御处置指令。按洪涝、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防汛应急响应分为四级,由低到高分别为一般(Ⅳ级)、较重(Ш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I级)。

  根据防汛应急响应级别及事故、灾害发展态势,潍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将做好防御处置准备。市防指、减灾委、安委会分别或以联合发文方式,向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发布预警信息、应急响应级别、防御处置措施、应急避险及自救互救知识。

  该机制建立了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各有关单位收到相关信息后,要加强值班值守、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确保防御处置措施到位。为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及防御处置措施,该机制还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宣传责任,并建立了追责问责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责编:焦 雪
审签:刘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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