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发文进一步加强国家调查工作,更好发挥服务决策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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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袁鹏 枣庄报道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枣庄国家调查工作,更好发挥服务决策重要作用,2月6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枣庄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枣政办字〔2023〕4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切实提高对国家统计调查工作重要作用的认识、全面支持配合国家调查工作、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调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强化对国家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建立健全支持配合国家调查工作相关机制,积极营造良好的统计调查环境,确保统计调查数据客观真实反映枣庄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工作成效。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支持配合国家调查工作。一要加强国家调查力量。承担国家调查任务的区级统计机构,要明确相应责任科室, 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与国家调查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调查力量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统计调查辅助性服务等方式予以解决。二要加强工作经费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一致原则,把国家调查队承担服务地方的调查项目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统筹制定规范绩效考核政策,对同级国家调查队予以支持。三要加强办公条件保障。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规定,利用本级存量房源,支持和帮助解决本级国家调查队办公和业务技术用房,改善办公条件。四要加强工作机制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工作职责,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定期交流信息数据,推动信息共享,对调查队承担的专项调研给予充分支持;承担国家调查任务的区级统计机构,接受国家统计局枣庄调查队的业务管理、指导、检查和考评,确保按时完成国家调查任务。五要加强人才培养培训。按要求将国家调查队干部培训工作纳入党校培训计划。通过选派干部实践锻炼等方式,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通知》要求,要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要扛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客观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二要严格落实国家调查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支持国家调查队依法行使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得将国家调查队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国家调查工作。三要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必修课,推动统计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国家调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编:袁 鹏
审签:张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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