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入海河流总氮治理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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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滨州市2023年近岸海域优良水体比例93%,高出目标16.4个点值;2024年1-2月,5条入海河流、3条过境入海河流总氮较2023年同期分别改善16.24%、17.55%;入海河流总氮治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海韵河秀的背后是一系列治污“组合拳”。近年来,滨州市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水里的问题陆上治、海里的问题联合治”工作总思路,深化陆海统筹、河海共治,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专项行动稳步推进。2023年11月,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经验做法在全国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
源头管控是科学治污攻坚的基础。滨州市坚持“三点着力”抓源头,持续开展陆源污染治理。着力推广脱氮新技术,投资1200万元在主城区北城污水处理厂试点引进硫自养反硝化脱氮技术,出水总氮由15mg/L稳定降至6mg/L以下,随后在全市重点管控的污水处理厂和涉氮污染源范围内加快推广应用;着力消除城市面源污染,协同推进“两清零、一提标”,2022年来全市投资20.5亿元,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46.18公里,完成6家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市13家),4条黑臭水体实现“长治久清”;着力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市规模化养殖率达75%以上,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实现100%;3019个村庄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基本实现有效管控。
为推动水生态环境系统管控,滨州市以排污口监管为重点,出台了《滨州市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方案》,对全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树标立牌实现“身份证”管理;选取8处重点排污口,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电子眼”,实现外排水质水量24小时监管。抓实治污工程建设管理,在重点支流和污水处理厂下游建设水生态修复和尾水人工湿地工程,不断巩固陆域污染治理成果;投资4.06亿元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现退养还湿 3760 公顷、互花米草治理 366 公顷。加强区域联防联控,落实县际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将总氮削减纳入补偿条款;健全湾长办、河长办联防联控机制,2023年来,联动开展河海巡查13次,入海河流管护取得良好效果。
全方位抓实“过程管控”,滨州市建立健全过程监控“三项机制”,全力巩固重点流域治理成效。建立数据精准分析机制,对8条入海河流国控断面自动在线监测数据日统计、周分析、月通报,精准掌握总氮变化趋势,对总氮浓度阶段性反弹的县市区进行督办约谈。建立河道溯源巡查机制,按照“六步工作法”,开展入海河流重点河段、干支流徒步溯源摸排,实施“飞行监测”,实现总氮指标“掐尖削峰”;2023年来,累计获取水样1162个,交办10批次132件问题。建立海上联合执法机制,联合海洋、海警、海事等部门,开展常态化执法行动,加强对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监管,形成持续高压态势;2023年来,累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0次。
下一步,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举措、更大力度推动入海河流总氮持续削减。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陆海统筹,实现入海河流水环境问题动态清零,统筹提升涉氮污水处理水平,巩固全市入海河流减污降氮成果,为渤海湾水环境质量改善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