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有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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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报新闻记者 杜虹晓 济南报道

  为认真落实《全省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国家及省有关工作部署,鼓励、发动社会公众和企业从业人员积极举报非法违法“小化工”,近日,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编写了《非法违法“小化工”有奖举报明白纸》,请各市立即组织辖区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类经济功能区和村庄(社区)干部,通过上门入户发放、在村居公告栏和人口聚集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每天乡村大喇叭广播、电视或网络发布、短信微信推送等方式,宣传非法违法“小化工”有奖举报明白纸,提高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行动。

  自2024年3月16日起,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派出若干个暗查暗访组,对各地非法违法“小化工”排查整治情况和各村居张贴广播宣传明白纸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不力的地区进行通报。

  举报方式:1.发现非法违法“小化工”,可通过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属地行业监管(主管)部门网站、电话进行举报;2.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或企业名称)、地址、违法违规行为等具体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3.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将严格保密。

  举报奖励: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奖励金额原则上参照行政处罚金额的50%计算,最高50万元(同一对象有多个举报人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责编:杨凯
审签: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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