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门在行动| 山东推新政保障快递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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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宋伟 济南报道

  今年2月,山东印发《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21〕101号文件做好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启动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政策具体规定有哪些?工伤保险有哪些保障?快递员如何参险?大众网·海报新闻邀请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张景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处长张学森,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崔西勇做客演播室,为快递企业及从业人员解读政策。

  明确参保主体

  在国家文件的基础上,山东进一步细化,明确快递从业人员参保主体、覆盖范围、缴费费率、缴费基数、享受待遇、用人单位责任承担等内容。

  明确了快递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对于快递企业使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应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对于经邮政管理部门许可或备案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明确了全省的费率和缴费基数,实现全省统一。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费率,按邮政业基准费率0.4%执行,缴费基数固定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明确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并明确了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保障发生工伤从业人员的权益。

  山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罗微认为,这项政策是人社部门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一次制度创新和有益尝试,对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使快递员群体工伤保险权益在制度源头上得以保障。

  明确覆盖范围

  政策明确提出,经邮政管理部门许可或备案,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人员范围应涵盖在基层快递网点从事快递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和查询服务的所有人员。基层快递网点缴纳工伤保险费,快递从业人员个人不缴费。

  经过与邮政管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目前,山东人社部门已获取全省基层快递企业、网点数据信息42000余条,筛选确定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企业2800余家,导入到社保信息系统中并已完成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保工伤开户,快递企业可直接登录网上办事系统或到服务大厅办理人员增加、缴费申报等业务。

  全省已有131家快递企业为3144名快递员办理了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后续随着各市陆续展开,预计年底前实现全省全面覆盖,可将全省12万快递从业人员全部纳入社保制度的覆盖范围。

  明确待遇保障

  职工不幸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被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的,享受相应伤残待遇;职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领取工亡待遇。社保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责编: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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