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营商环境速写④丨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效能 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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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对一个城市来说,营商环境是核心竞争力和重要软实力,是吸引投资、集聚要素的先决条件。近年来,日照市委、市政府把营商环境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众网·海报新闻启动《日照营商环境速写》,聚焦一项项暖心服务厚植企业发展沃土,换来了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活力与动力。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邹慧 日照报道

  为进一步深化日照市“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日照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分级检查标准,日照市住建局制定了《日照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风险分级检查标准》,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开展差别化监管。

  据了解,日照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风险分级按风险源等级、综合管理风险等级划分为较低、一般、较大、重大四个等级。用矩阵法确定整个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等级。

  建筑工程风险等级评价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完成,并在开工后每月更新,质量风险等级和安全风险等级由监理单位分别通过监理质量月报和监理安全周报(每月第一周)的方式向主管部门报送。

  建筑工程处于重大风险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工程安全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并每月对出现重大风险的质量安全事故进行督办;建筑工程处于较大风险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每2个月不少于1次,工程安全监督检查每月1~2次;建筑工程处于一般风险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 1次。工程安全监督检查每月1次;建筑工程处于较低风险的,除首次监督检查外,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检查次数为 1 次(主体结构完工或进入装修前实施;工程质量检测异常或不合格,应抽查整改情况)。工程安全监督检查每月1次;监督机构每次检查时同时检查五方责任主体落实参建各方分级检查情况。

  日照市住建局促使建筑业企业更加重视安全生产的同时,使企业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质量行为,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从而推动了日照市营商环境持续发展。

责编:郑云歌
审签:张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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