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创新实践案例⑫|滨州市科学技术局:创新“成果转化贷”破解融资难题 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科技金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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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记者 邢镇 张倩 滨州报道

  为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重要作用,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滨州市立足企业创新需求,拓宽科技金融融合渠道,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银行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降低银行放贷风险和企业融资成本。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是银行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的用于支持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及其他科技创新活动的贷款。单户企业纳入风险补偿备案的贷款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备案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发生风险时,省市县财政对发放科技成果转化贷款产生不良本金损失的银行给予70%至90%的补偿。每家企业可选择一笔贷款,按照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40%申请贴息补助,最高50万元。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的重要一环,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支撑。2019年以来,滨州市启动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先后已与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21家银行建立合作关系,10个县市区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实现全覆盖。截至2023年12月底,累计为58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科技成果转化贷款1366笔,贷款金额52.77亿元。同时,为115家企业申请省级贷款贴息补助资金799万元,有效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成本,探索出一条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新路子。

  搭建平台,沟通交流顺畅。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政策,是企业有需求、政府搭平台、银行供支持,政银企协作。为便于企业、银行更好实现政策获取、信息共享,滨州市科技局作为中枢环节,搭建了工作交流平台,10个县区和21家合作银行在同一个工作平台,可以实现随时联络,交流畅通无障碍。县区科技部门在平台中发布推荐信息,银行获取信息后,按照业务要求开展贷款审批流程。同时,在平台共享县区科技部门和合作银行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确保信息联络畅通无阻。

  全程网办,办事成本降低。一方面,拟申请贷款需求信息线上推荐。有贷款需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联系当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由科技部门初审推荐,电子版线上发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在贷款备案工作平台中同时发送21家合作银行,为银行提供有贷款需求的企业信息。另一方面,通过系统平台完成贷款备案。2021年省科技厅在科技云平台开发了“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管理系统”模块,全面实行备案工作网上办理。放款银行通过登录备案系统,提交贷款企业知情承诺书、备案信息表、贷款合同等材料,市、县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再提交省科技厅复审,审核通过后,省科技厅和市科技局均在门户网站进行备案信息公告。从贷款申请到贷款备案,企业、银行、县市区科技部门各方面均实现“足不出户”全程网办,减少了企业办事成本,方便了银企对接。

  流程简单,办事环节减少。科技成果转化贷款主要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可以通过自评方式达标进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名单每月公布一次,方便快捷。《滨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操作指南》中附有《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备案、风险补偿工作流程图》,图表简单明晰,通俗易懂,让企业、银行了解掌握更加便捷。在整个工作流程中与企业、银行相关的环节仅有两个,即申请推荐贷款和贷款备案。企业填写申请表,交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等待银行部门与企业联系。银行收到融资需求信息后,进行放贷流程审核。放贷成功后在系统平台上提交材料进行备案即可。

  压缩时间,机制运转高效。为便于企业更快获得银行的金融支持,市科技局在接到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的推荐表后第一时间审核、推荐,实现了拟申贷信息推送随时推、日日清。同时,压缩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备案公告的周期,由原来季度备案公告改为月度备案公告,周期压缩了三分之二,企业获得贷款的时间更快,科技部门备案审查结果出具的更快,整个贷款备案工作高效运转。

  补偿贴息,惠企政策多样。滨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标准实行省级财政按备案贷款不良本金给予35%的风险补偿、市级财政按备案贷款不良本金给予15%的风险补偿、县(市、区)级财政按备案贷款不良本金给予20%的风险补偿,剩余30%贷款损失由贷款银行承担。对通过“科融信”平台增信评估的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授信额度内的信用贷款本金损失,省级、市级、县级风险补偿比例最高分别可达45%、20%、25%。除此之外,按照省科技厅贴息政策,企业完成已备案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还本付息后,省财政按照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40%进行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贴息50万元,实现了从前期贷款到后期还款优惠政策全覆盖。

  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政策,找准了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最佳结合点,改变了企业单纯依靠财政奖补的传统思维和路径依赖,为企业发展注入了“金融活水”。秉承“让企业和企业家舒服”的理念,全市科技系统广泛宣传“科技成果转化贷”“渤海科技创新券”等政策,让更多企业在发展科技上“被尊重”、在推动创新上“有回报”。从2019年发放科技成果转化贷款0.44亿元,到2021年6.8亿元,再到2023年26.37亿元,科技金融融资规模逐年攀升。同时,有效激发了企业创新积极性,2022年度,滨州市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72%,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1位;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65.8%,居全省第1位;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71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

责编:邢镇
审签:张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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