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医健康说 | 这四类人群应当更加重视科学补碘,防止出现碘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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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报新闻记者 孙淼 济南报道

  今年5月15日,是第32个“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主题是“持续科学补碘,推动健康发展”。5月14日上午,山东省卫生健康委举行“鲁医健康说”健康知识发布会第十场。本次发布的主题是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引导社会公众增强科学补碘意识。

  会上,山东省立医院内分泌代谢病科副主任医师景斐就缺碘会产生哪些危害、每人每天应该摄入多少碘、通过哪些途径摄取等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

  “缺碘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多方面的危害,具体危害因年龄和缺碘程度而有所不同。”景斐具体说道,对于成年人,缺碘会导致甲状腺代偿性增生,即甲状腺肿大,俗称“大脖子病”;也可能导致甲状腺功能低下,容易疲劳、精神不集中、工作效率下降。对于儿童和青少年,缺碘会导致生长发育迟缓、骨骼发育迟缓,身高、体重低于正常水平;还会导致智力发育迟缓,智商水平低于碘营养充足的儿童。对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缺碘会影响胎儿和婴幼儿大脑发育,造成听力障碍、智力损伤等;严重缺碘会导致地方性克汀病,表现为呆、小、聋、哑、瘫等症状;同时,缺碘还会增加流产、胎儿先天畸形以及妊娠期高血压、胎盘早剥等严重妊娠期并发症风险。

  对于孕妇和儿童等特殊群体对碘的需求量高,缺碘会产生严重的危害。那么,这部分人群应当如何科学补碘,防止出现碘缺乏呢?“从胚胎形成到孩子出生后三周岁以内,是大脑发育的关键时期,如果这个阶段缺碘,会增加胎儿和婴幼儿大脑发育迟滞的风险。儿童青少年各器官生长发育快,基础代谢高,碘消耗也比较多。”山东省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省妇幼保健院孕产保健部主任医师连岩表示,因此,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和儿童青少年四类人群应当更加重视科学补碘,防止出现碘缺乏。

  对于孕妇。因为胎儿所需要的碘全部来自母体,所以孕妇需碘量高于非妊娠期女性。孕期缺碘可导致孕妇甲状腺肿或甲状腺功能低下,胎儿也可出现智力损伤。因此,我们建议生育年龄女性提前补碘,在备孕阶段达到良好的碘营养状态,以满足自身和胎儿生长发育需要;怀孕后,建议选用碘含量较高的加碘食盐,多摄入含碘丰富的食物,如海带、紫菜等。

  对于哺乳期妇女。在哺乳阶段,乳汁中碘浓度在100-200μg/L,才能满足婴儿每日需求。建议哺乳期妇女同孕妇一样,继续选用含碘量较高的加碘食盐,并摄入富碘食物,确保足够的碘摄入。

  对于婴幼儿(出生后至三周岁以内)。这个时期是孩子生长发育的关键期,需要更多的甲状腺激素促进体格生长及神经系统发育。母乳喂养的婴幼儿,当母亲碘摄入充足时,0-6月龄婴儿纯母乳就可满足碘摄入需要;而7-12月龄婴儿需要从辅食中获得部分碘;13-24月龄幼儿开始尝试成人食物,可以通过摄入少量的加碘食盐,获得一定量的碘。建议婴幼儿的辅食中,应有含碘丰富的食物。非母乳喂养的婴幼儿饮食主要是乳制品,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10765-2021)规定,在婴幼儿奶粉中必须加碘,每100kJ加碘2.5-14μg或每100kcal加碘10.5-58.6μg。

  对于儿童和青少年。儿童和青少年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由于快速生长,对碘的需要量较高。建议儿童和青少年食用加碘食盐,同时可选择含碘丰富的食物作为辅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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