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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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流调检测情况显示,五莲县首例确诊病例赵某某曾于10月20日在山城全鸡店(富强路学府壹号东侧沿街房)聚餐,期间与其同时空活动的人员已有多人核酸检测为阳性。

  凡在10月20日至25日晚期间,曾到过山城全鸡店的人员,要迅速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居)电话报备,同时联系流动核酸检测队上门采样,联系电话:7989308,并自觉做好居家健康监测,严禁外出;身体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要在第一时间联系县中医医院(电话:5322095),由医务人员上门检查(疫情结束后,该项服务自行终止)。对隐瞒不报、不遵守相关防控要求,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广大市民朋友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严格遵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防控要求,以及小区包联人员和社区村居工作人员安排,非必要不外出。要做好日常防护和环境消杀,积极参加社区、村居组织开展的核酸检测,齐心协力,抗击疫情。

五莲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
责编:张博文
审签:张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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