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 于强:交通执法的包黑子
··
于强,现任济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2002年开始从事交通执法工作,2021年划转至新组建的济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多年的一线执法经历,将他历练成为一名富有“勤思好学、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业务娴熟”鲜明特色的基层执法先锋,得到省市同行的高度认可。
一、敢于亮剑的“包黑子”
执法是末端环节,更是保障发展、守护群众安全出行的底线。从事执法工作以来,于强同志一直从严要求自己,忠于职守,规范执法,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强烈的责任心履行职责,扎根在交通运输执法的最前沿、第一线,执法铁面无私,又因长期风吹日晒肤色较黑,被誉为天桥交通执法的“包黑子”。去年以来,于强带头开展执法检查近300次,累计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余辆。22年初,大量投诉指向站点周边的非法营运群体,乘客被强行收取高价车费,甚至有些女乘客被猥亵侮辱;这些非法从业人员长期混迹于车站码头,游走在犯罪边缘,查扣难度极大;面对这样一个群体,于强冲锋在前,直面当事人的威胁谩骂毫不动摇,历经3个月打掉了长途汽车站附近的济阳黑车群体,用时近半年打掉了盘踞在火车站周边多年的黑车群体;疫情凶猛,逆向而行,舍小家顾大家,对辖区站点、铁路工地严防死守,守住了一方平安;带头落实济南火车站驻站执法,常态化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联合公安部门加大对站点周边“黄牛”拉客行为的治理,交通枢纽及周边非法营运车辆大幅减少,巡游车违规违章行为明显降低,有力维护了出租客运市场秩序。
二、勇于创新的“于大队”
运输企业、三大交通综合枢纽、四条国道干线,年均车辆通行量、客货运输量全市居首,同时天桥大队还要协同配合起步区的执法工作。面对执法任务重、人员相对不足的问题,于强同志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积极践行“交通融合+”执法新理念新模式。针对枢纽综合治理,他推动组建了天桥区“重点区域治理群”微信工作群,吸收街道社区网格员、志愿者、场站管理人员等“天桥群众”加入,把交通执法工作纳入辖区社会综合治理,建起“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协作机制。推进执法力量下沉,与公安部门设立了联合执法警务室,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利用“云眼”“天眼”等智慧化手段,精准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建立起“依托属地、部门联动、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长效治理模式,取得显著成效,经验做法被省交通运输厅工作简报刊发。支队组建后,由单一执法转为综合执法,于强同志大胆探索走在前、开新局,坚持干中学、学中干,带队先后查处了擅自挖掘公路、违规增设路口、擅自穿越公路、污染路面、使用无证教练车从事培训活动、小微汽车租赁未备案等案件,均属济南交通执法中的首例,为支队推动全方位执法工作开创了先河、提供了重要参考。
三、业务超群的“高龄兵”
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没有优良的素质,工作就难以胜任。于强同志作为一名47岁“高龄”的执法老兵,始终坚持以学固本强素质,主动跟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注重在实践中砺练自己,不断增强自身素质。2022年全市行政执法单位新行政处罚法比赛以满分成绩荣获个人第一名。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中以个人第一名的成绩荣获一等奖,被推荐带队参加全省竞赛。于强同志深感任务艰巨,白天要继续跟队员们一起外出执法,晚上还要照顾年幼的孩子,只有孩子睡觉后,才能静下心来学习备赛。梅花香自苦寒来,多少次的汗如雨下,多少次的废寝忘食,多少次的因对孩子照顾不周的愧疚自责,迎来了收获: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最终在全省16支执法队伍64个人的竞赛中,于强获得了个人第一名,推荐全省五一劳动奖章,济南代表队也获得了唯一的团体一等奖,在全省交通运输执法系统树立了济南形象。脚下沾满泥土,心中沉淀真情。于强同志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利益是第一位的”,厚植为民情怀,他总是时刻提醒自己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热情的服务态度,积极践行说理式执法,在每一次检查、每一个案件中耐心向行政相对人和相关人员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引导当事人合法合规运营,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带头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帮助解决企业困难12项,收到锦旗、感谢信9件,赢得从业者和群众的交口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