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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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1月21日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小玉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聚焦“强富美优”城市愿景,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持续抓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深入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更加有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为谱写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责编:孙 莹
审签:刘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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