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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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和我市确定的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日制度,市政府决定进行第二十六次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8分。

  二、试鸣警报种类及持续时间。试鸣警报分空袭预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灾情警报四种。

  (一)空袭预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放一长声,时间3分钟;

  (四)灾情警报:鸣15秒、停10秒,再鸣5秒、停10秒,反复三遍为一周期,时间2分钟。

  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期间,广大群众不要惊慌,维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枣庄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8日
责编:李婷婷
审签:李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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