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猥亵继女”案上海一审庭审结束 当事人母亲:被告人全盘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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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报新闻记者 刘敬怡 仪首歌 上海报道

  11月28日下午,上海一民警被前妻举报多次猥亵继女的案件,在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当晚6点30分左右,当事女孩梅子(化名)的母亲李女士告诉海报新闻记者,参与庭审的女儿走出法院时情绪比较激动。

在法院门口等待结果的李女士 海报新闻记者摄

  “从证据来说,我们这边还是比较完整的,刘某涛没有实质性的相关证据,但对事实全盘否认。”李女士向海报新闻记者转述律师所见的庭审情况说,刘某涛辩称,对于此前他承诺书里的承认猥亵梅子,是因为“李女士有神经病,我写那些东西都是为了哄她。”

  但李女士坚信,刘某涛猥亵的证据很充分。

  11月28日下午2时,该案在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检方以刘某涛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提起公诉。梅子今日坚持出庭直面继父刘某涛,控诉其在2010年至2021年间对自己进行的多次猥亵行为。“女儿对我说,要给她自己前半生一个交代。”李女士稍早前接受海报新闻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刘某涛是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的一名民警,两人是一对再婚夫妇。然而,结婚没有多久,刘某涛竟对李女士女儿梅子伸出了魔爪,多次进行猥亵。李女士称,最早的一次,梅子才11岁,正在上小学五年级。“我在婚姻存续期间曾与多名女子发生无数次性关系,最不可饶恕的是2015年8月16日早上跑到李XX女儿房间对继女猥亵。”这是刘某涛在猥亵梅子被发现后为李女士写的一份承诺书中的内容,当时梅子差一个多月才满15周岁。

  2021年10月,李女士与刘某涛经法院判决离婚。2024年1月19日,梅子在李女士陪同下向上海市凉城新村派出所报警称“刘某涛多次猥亵自己”。2024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梅子报被猥亵一案决定立案。8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一名负责人称,该单位已对刘某涛宣布停止其一切职务,公安相关证件全部上缴,等待法院判决后将会进行处理。

  11月3日,李女士告诉海报新闻记者,检察机关以猥亵儿童和强制猥亵罪对刘某涛提起了公诉。

  李女士向海报新闻记者提供的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刘某涛于2024年3月8日因涉嫌强制猥亵罪由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取保候审,同年3月13日被刑事拘留,2024年3月22日经本院批准并由该局执行逮捕。2024年5月16日,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

  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某涛涉嫌强制猥亵罪,于2024年6月21日移送虹口区检察院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刘某涛有猥亵儿童犯罪事实及强制猥亵犯罪事实。

责编:姜晖
审签: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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