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防范汛期山洪与地质灾害 果断撤离、转移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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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吴军林 济南报道

  7月12日,山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切实做好汛期山洪与地质灾害防范应对的通知。

  通知指出,近期山东一些地区强降雨过程频繁、累积雨量大,土壤含水趋于饱和,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增大。要聚焦在建工程、旅游景区、切坡修路和建房、山洪沟道出口、地质灾害隐患点、交通沿线等重点部位,抓好汛期山洪与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要组织工程建设单位对项目驻地山洪与地质灾害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对临近高陡边坡、山洪沟谷等风险地带要加强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落实日常巡查人员和措施,关键时段要加密巡查频次,动态监控灾害隐患变化。建设项目工地营地选址要科学论证、合理布局,避开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边坡、临水、临崖等处要经专项处置。

  通知要求,把人员转移避险作为保障人员生命安全最有效手段,在吃不准看不透情况下,要坚决、果断组织人员撤离、转移避险。要加强“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坚决执行“三个紧急撤离”,即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紧急撤离,避免犹豫不决、瞻前顾后、当机不断。要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备齐备足生活物资,切实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要加强对已撤离人员管控,防止擅自返回导致伤亡。要切实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工作安排,一旦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确保第一时间组织处置并按规定上报,严禁迟报、瞒报、漏报。

责编:刘旋
审签: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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