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潮评|“小积分”撬动基层“大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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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特约评论员 初宝瑞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众所周知,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难点在基层,活力也在基层。如何发挥好基层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打造“乡村治理共同体”,成为各地都在积极探索的重要课题。

  沾化区富源街道抓住基层治理“人是关键”这一核心,进行基层治理“微创新”,通过整合街道机关干部、农村党员、人民群众力量,全面推行“三位一体”积分管理模式,用积分量化考核干部、衡量党员作用、激发群众活力,将各个基层治理主体的自觉性、主动性充分激活,扩大了群众参与度,带动了群众自治动力,大大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了“源头活水”。

  在机关干部层面,通过精准施策、多维评议、学用结合,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量化积分管理,形成了“绩由事考、人以绩论”的良性循环,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明显提升。在农村党员方面,让党员亮身份、亮承诺、公开接受监督,使党员权责更加具体明晰,增强了农村党员的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发挥了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激发了党员干事创业热情。在群众参与方面,通过建立“积分与评先树优‘挂钩’结果运用”机制,将群众参与治理的自觉性、主动性充分激发,变群众“一旁看”为“一起干”,村民自主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内生力和驱动力。

  实践证明,必须坚持强党建思维。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是创新乡村治理、做好群众工作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是执政为民最重要的组织基础。只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主体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把乡村治理力量“统起来”,打造一支懂治理、能治理、善治理的乡村治理“铁军”,才能推动党建和基层治理同心同向、同频共振,最大限度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必须坚持积极性思维。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在基层治理中,必须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只有创新群众自治参与机制,设立科学有效程序,拓展群众参与平台,压实群众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和参与性,把群众的“言行”准确有效地反映到治理体系中,注重基层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才能让更多群众从旁观者变成参与者,从“要我参与”变成“我要参与”,由“站着看”变成了“带头干、争着干”,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必须坚持系统思维。基层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涉及到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如果抓不到工作重点,就会导致压力层层传导、任务压紧压实,越忙越累、越累越忙。在基层治理中,只有连点成面,聚沙成塔,充分发挥好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作用,将各方面群众满意度、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网格员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等基层治理的各领域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才能合力共治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把基层治理从“任务命令”转为“激励引导”,不断推动基层治理有形、有魂、有力、有效。

  

责编:张 爽
审签:吕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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