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口汽车配件货物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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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机动车维修企业:

  据北京市新闻发布会通报,4月9日在进口汽车配件货物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为此烟台市交通运输局提示我市机动车维修企业:

  1.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护员工人身安全,阻断病毒传染渠道。

  2.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单位要向属地政府如实报备进口货物及运输信息,按照谁的货物谁负责,谁作业谁组织消毒”的原则,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

  3.要建立企业进口货物静置期制度,企业接收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必须开箱后静置满10天方可投入使用。

  4.在接收和拆解进口非冷链货物时,要戴好口罩、一次性手套,做好个人防护,并用含氯消毒剂或医用酒精对货物及内外包装进行消毒。

  5.消毒工作尽量在户外进行,消毒后要及时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6.相关单位要组织一线从业人员加强个人防护,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切实保护员工健康安全。

  7.对不按要求入仓静置、不如实申报进口货物信息、不提前24小时报备、不对进口集装箱货物进行预防性消毒、装货作业前不对空集装箱预防性消毒、不按照有关消毒技术规范开展作业起不到消毒效果、不对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工具消毒、核酸检测机构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出仓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九不”行为,依据鲁指办发(2022)64号文件规定处理;致使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11日

责编:徐小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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