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创新实践案例⑯|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进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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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记者 邢镇 张倩 滨州报道

  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落实“三定”规定,扛牢主体责任,履行核心职能,聚焦新建商品房交房后群众办证难问题,以“优化流程、部门协同、提升服务、完善保障”为着力点,通过构建新建商品房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服务和监管体系,创新破题,打造“买房一件事”的不动产“无感、高效”云登记服务场景,实现购房人“收房即拿证”,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实施“收房即拿证”是时代的必然要求。2023年10月17日,经过不懈努力,攻坚克难,滨州市在全省第一个全部完成专项整治范围内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化解,为确保不再出现新的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实施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实现“住权与产权同步”,维护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和房地产市场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实施“收房即拿证”是群众的集体呼声。常规而言,新建商品房项目建设周期为2至3年,购房者从签订购房合同到最终交付需要长时间的等待。根据合同约定,即使交房后,根据业主交齐材料的时间来看,仍需等待180至720日才能获取不动产权证。更有项目等待数十年,仍未获取不动产权证,令不少业主头痛不已,尤其对于房屋买卖的进度更是被严重耽误,“收房即拿证”则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这一次革新体验,为业主子女落户、入学以及融资贷款等实际问题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办理简单,降低风险,大力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实施“收房即拿证”是改革的正确方向。2024年4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5月17日国务院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均研究了房地产市场发展问题,提出需要地方政府创新去库存、稳市场政策措施,打破循环,让市场走向更加平稳健康。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觉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做好各项工作,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从滨州市实际出发,坚持“依法有法办、有法依法办”,先行先试,改革创新,为圆群众安居梦全力以赴,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健全机制,精准施策。强化工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税务等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分别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改革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工作,形成推动改革合力。建立工作微信群,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标准。市政府办公室出台《滨州市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工作专班印发改革部门任务分工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模式、工作步骤和组织保障,为推动改革提供政策依据。筑牢监管体系。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持续强化使命担当,巩固深化改革成果,认真抓好改革落实“最后一公里”,明确职责界定工作范围,落实督导检查措施,为改革工作保驾护航。

  部门协同,分工负责。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密切配合,协同推动创新改革实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以及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等工作;市住建部门负责按照改革要求牵头修订《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现售)》范本、抓好合同网签备案和预售资金监管、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市税务部门负责加强开发建设单位的日常税收征管、线上核收税金等工作;市发改、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联合建立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等工作;市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推进政务一体化平台搭建和政务服务标准化等工作;市大数据部门负责完善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加快部门信息共享集成等工作;市教育、公安、民政、公积金等部门负责强化不动产权证书在各行业领域的应用;人行和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强化金融业务联动工作。

  重塑流程,共享数据。重塑优化流程。在《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现售)》中加入相关约定条款,开发企业和购房人依据合同约定开展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一次办结、首次登记以及收房即拿证。打造“买房一件事”政务服务事项全生命周期,将开具发票、缴纳税费环节合法合理前置,对现行收房、缴税、办证流程进行了创新突破,同时强调登记、税务政策法规的刚性约束。实施“一码关联”。加强数据共享与应用,加强不动产权证书应用。推进部门协作,实施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实现各部门数据的互通互认和共享,依法推动不动产权电子证书标识在户籍管理、入学管理等事项的应用。

  多措并举,规范秩序。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服务举措,进一步优化联合竣工验收,推行“多测合一”。秉持“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理念,全面提升房地产领域为民利企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保障措施。规范行业秩序,建立诚信体系。防范后期开发企业因经营不善、涉法涉诉等原因无法配合购房人登记办证,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改革将在2024年下半年开展实施。这既是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改革的突出体现,让企业实现“自主办、即时办、零跑腿”,让群众“只需来到售楼处,即获房子和证书”,帮企业和群众共同实现收房与拿证之间的“零时差”和“零等待”,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实现从“多件事项”到“一件事办”。改革前,群众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预告登记和抵押贷款手续需分别奔走3个机构,办理收房、不动产转移登记、缴税、缴费、领证需转换3个办事场景里的5个环节,需向开发企业、金融机构、登记部门、税务部门等多个办事机构反复数次提交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申请等材料,办事周期长、环节多;改革后,将多个“单项事”整合为两个“一件事”集成化服务场景,群众办事由“4个办事机构来回跑”变为“1个窗口最多跑1次”,跑动次数由至少5次减少至2次,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办事群众及开发企业、金融机构的人力、物力、时间等投入,有效降低了办事成本,有力提升了办事体验。

  实现从“分散审批”到“打包办结”。改革前,开发企业申请竣工验收需向规划、测绘、质检、人防、消防等部门反复提交申请,耗时数月也难以完成;改革后,实行联合验收,申请材料提交由5次降为1次,减少75%以上,办理时间也缩减50%以上,变为 “打包办结”的高效体验。

  实现从“隐患重重”到“源头化解”。改革前,群众购房后迟迟办不了不动产权证,会出现开发企业欠缴税费、不配合开具发票办理登记等纠纷甚至“一房多卖”、土地房产查封抵押等严重问题,存在一定社会矛盾隐患;改革后,一次办结所有收房、缴税、拿证等事宜,从源头上有效杜绝矛盾纠纷隐患,有力地保障了人民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

责编:邢镇
审签:张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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