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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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全球第四波新冠肺炎疫情仍在高位流行,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聚集态势,我市持续面临疫情输入风险。为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返乡。请广大市民朋友及时告知在外地的亲朋好友,以及在外地务工人员,尤其是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人员暂缓返乡祭祖。倡导市民通过网络祭扫、居家追思、代为祭扫等方式缅怀先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非必要不离潍。倡导广大市民朋友非必要不离潍,非紧急不到发生疫情的地区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就地休假,带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三、减少人员聚集。在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下,提倡不聚会、不聚餐、不扎堆,保持戴口罩、勤洗手、1米线、用公筷、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非必要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四、暂停现场祭扫。全市殡仪馆、公墓、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场所,暂停市民现场祭扫活动,暂停组织群众公祭、骨灰撒海、生态安葬仪式等集体性活动。

  五、严格“双码联查”。各类医院、酒店、商超、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场所,交通服务卡口、火车站、高铁北站、机场等重要卡点场站,要严格执行测温和行程码、健康码“双码”查验工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齐心协力、众志成城,构筑起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共同守护好我们美丽的家园。

  潍坊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责编:潘 婷
审签:刘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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