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潮评 | 法治护航科创 赋能品质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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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 张鹏德

  科创兴则产业兴,法治稳则创新稳。科技创新的高质量发展,既需要创新活力的充分迸发,更需要法治保障的坚实护航。作为全省第三个出台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的地市,滨州即将推出首部聚焦科技创新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滨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以法治形式固化科创实践经验、破解发展难题、规范发展路径,推动科技创新从政策激励向法治保障升级,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品质滨州筑牢法治根基,彰显了滨州以科创赋能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远见与实践担当。

  法治定标,锚定科创发展航向。科技创新的有序推进,离不开清晰的定位与明确的导向。《条例》紧扣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新质生产力培育要求,从立法层面确立科技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明确打造“五主并举”的科创格局,确保科创工作始终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品质滨州建设精准发力。这一立法定位,既契合滨州连续4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比居全省首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速领跑全省的科创基础,更衔接“6638N”现代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将科创发展与城市发展深度绑定,为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划定清晰航向,让科创实践有目标、有方向、有遵循。

  法治赋能,规范科创全链发展。科技创新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打通从研发、平台、转化到应用的全链条堵点。《条例》立足滨州科创实践,围绕科创全链条关键环节作出系统性制度设计:推行“揭榜挂帅”模式,支持组建创新联合体攻关核心技术,呼应了魏桥集团、创新集团在高端铝材等领域的技术突破实践;布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打通“最后一公里”,与魏桥国科高等技术研究院等平台链接研发与产业转化的功能高度契合;明确科创平台培育机制,助力滨州450家省级以上高能级科创平台持续发挥效能,推动科创各环节有序衔接、高效协同,让创新活力充分涌流。

  法治兜底,强化科创要素保障。要素保障是科创发展的“生命线”,《条例》从资金、资源、政策等方面构建全方位法治保障体系,精准破解科创发展中的要素瓶颈。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多元科技投入体系,为科创工作提供稳定资金支撑;规范科创资源共享机制,要求财政性资金购置的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如同魏桥国科研究院的高端设备面向全市乃至全省开放,提升资源利用效能;完善科技金融支持,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破解科技企业融资难题,为科创企业发展纾困解难,让科技创新没有后顾之忧。

  法治润心,优化包容创新生态。创新需要宽松环境,更需要容错氛围。《条例》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规范与包容并重,既建立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的法治规范,明确创新主体行为准则,维护科创工作的严肃性;又设立容错免责条款,为勤勉尽责却未达预期的科创探索免除责任,彰显了“宽容失败、鼓励探索”的科创理念。同时,以法治形式弘扬崇尚科学、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契合滨州重视科创人才培育、深化科教产融合的实践,为科技创新营造了开放包容、活力迸发的良好生态,让科技人员敢于探索、勇于创新。

  法治护航启新程,科创赋能向未来。《滨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的即将出台,不仅是滨州科创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更是品质滨州建设的重要支撑,标志着滨州科技创新工作进入规范化、法治化发展的新阶段。这部法规既是对滨州科创实践成熟经验的总结升华,更是对未来科创发展的长远谋划,为全省乃至全国地级市科技创新法治保障提供了可借鉴的“滨州样本”。相信随着法规的落地实施,必将进一步激活滨州科创活力、强化科创支撑、优化科创生态,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品质滨州建设成效全面跃升注入持久法治动能。

  

责编:吕芳缘
审签:纪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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