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等奖 | 抵制网络暴力 勿让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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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网络暴力 勿让悲剧重演
李子健

  一名上海女子求助外卖员给父亲送菜,为表感谢给外卖员充了200元话费,事后网上指责其欺负老实人等舆论让女子遭受很大压力最终选择坠楼轻生;因在网上公开自己被生母拉黑的截图、被网民质疑寻亲是为了索要房产等经历,少年刘学州遭到众多网友的人肉和语言攻击,而后留下遗书服药身亡;湖南桑植一名高三学生因高考誓词激情澎湃,被网友冷嘲热嘲为“疯癫”;因开拖拉机自驾去西藏走红的“管管”因长期遭受网络暴力,在直播时服农药自杀离世……

  近年来,因遭遇网络暴力,当事人不堪忍受压力而自杀的悲剧不时发生。我们在唏嘘的同时也不禁反思,网络暴力何时休?

  莲发藕生,必定有根。网络暴力之所以屡禁不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相关法律尚不健全,使一些网民有恃无恐。当前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中或多或少有涉及治理网络暴力的条款,但法律规定不完善、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等状况非常突出,使相关法律无法对网民形成强有力的约束。二是网站平台在防范网络暴力方面,责任认识不到位、管理操作不规范、处理网暴事件时不够快速和精准,存在错审、漏审等问题。三是受害者在事后收集证据、向平台投诉举报、立案起诉施暴者、等待判决的过程漫长、成本高昂,维权极其艰难。四是监管部门执法效率低下一定程度上放纵了网络暴力行为。五是施暴者的肆意妄为,将键盘作为利剑攻击别人,发表攻击性评论、发泄无来由的不满和愤怒,而围观网友急于评判、宣泄情绪,少有对真相的探究,成为恶的帮凶。

  如何根治网络暴力,已然成为全社会迫切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而遏制网络暴力,让网暴者付出法律代价,还需全社会共同努力。

  一是完善网暴治理相关立法。“民有所呼,法有所应”,虽然法律具有滞后性,但是立法活动应最大程度地根据社会变化作出及时调整。我们的法律必须长出“牙齿”,对网暴者重拳出击。应当让所有参与网暴的人承担责任,包括首发者、捏造者、虚假信息多发者、话题创建和管理者等等。只有藏匿于网络的网暴者被“揪”出来,曝光于现实,真正受到惩罚,才能使其收敛,真正约束行为。

  二是压紧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网站平台是信息内容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在坚持正确价值取向、保障网络内容安全、维护网民合法权益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网站平台要及时拦截清理相关违法违规视频、评论内容,第一时间斩断传播链,通过算法识别、人工客服等机制快速鉴定网暴言论,及时予以删帖、禁言、封禁账号等处罚,为网络暴力行为亮出底牌、划明红线。在网络暴力发酵阶段,通过官方渠道及时有效发布事实相关信息,不给好事者、造谣者以可乘之机。

  三是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联动。聚焦网络暴力存在的现实问题,网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纵向统筹、横向联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深化开展“清朗”等系列专项行动,严格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全面落实管网治网责任。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账号、机构和网站平台的处罚力度,严肃问责失职失责网站平台,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要设置举报投诉便捷渠道,加大防范处置力度,帮助网民快速有效防范网暴侵害。要强化警示曝光和正向引导,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处置情况起到警告示范作用。

  四是多措并举提升网民网络素养。我们有关部门要持续加大正能量内容建设的力度,让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成为主流。要加强正面宣传,不断提高网民网络文明素养,让广大网民在网络生活中具备健康、敏锐的解读能力及研判能力。

  网络暴力,人神共愤,抵制网络暴力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让我们文明上网、理性表达,敬畏道德与法律、恪守言论边界,共同抵制网络暴力行为、还网络空间“天朗气清”。

责编:李婷婷
审签:袁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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