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淄有爱 | 文明出行从“头”开始,“一人一盔”守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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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石敢当 淄博报道
不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觉得戴头盔麻烦、憋得慌,然而骑行电动自行车如果不戴安全头盔,就少了个安全屏障,增加安全隐患。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有效预防和减轻交通意外伤害后果,守护安全出行。
为了进一步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持续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2023年12月27日-28日,由媒体记者、淄博市民巡访团、热心市民组成的“有爱指数”测评团,先后对文昌湖区正阳路-桃花山路交叉口、高青县浦台路(黄河路-青城路段)、沂源县瑞阳路-荆山路交叉口三个点位,对电动自行车开展集中专项测评。测评内容包括电动自行车挂牌、骑行时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等。
文昌湖区正阳路-桃花山路交叉口
巡访过程中,测评团将拍摄到的不文明现象上传到“有爱指数”小程序,同时,对于电动车未挂牌、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进行劝阻,引导市民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摒弃侥幸思想,守法出行、文明出行。
高青县浦台路(黄河路-青城路段)
文昌湖区正阳路-桃花山路交叉口平均得分87.67分,存在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未挂牌的现象;高青县浦台路(黄河路-青城路段)平均得分97.82分,存在非机动车乱停放,骑乘电动车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问题;沂源县瑞阳路-荆山路交叉口平均得分88.12分,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问题比较突出。
沂源县瑞阳路-荆山路交叉口
在测评现场,对以“出门着急”“忘带了”“带了没戴”“离得近”等为理由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人员,有爱测评团现场“以案说法”,晓以利害,督促其佩戴好头盔后方可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安全守护,从“头”开始。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请您戴好头盔再出发,共同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和文明形象,让“一人一盔,带牌上路”成为城市文明出行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助推城市品位和文明形象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