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一周年 80后、90后投资意愿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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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记者 孟珂 韩昱
2022年11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名单,个人养老金制度开始在先行城市(地区)实施,标志着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启动。时至今日,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已满一周年。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个人养老金正逐步成为我国养老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民众对其认识和接纳程度不断增强。未来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以及理财观念的转变,预计个人养老金的规模还会继续扩大,并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
个人养老金先行工作平稳有序
人社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36个先行城市(地区)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人数达到4030万人,个人养老金先行工作平稳有序。
“个人养老金先行试点近一年,可谓开局有力、起步有序。”华夏基金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个人养老金先行试点参与人数突破4000万人历时7个月,而企业年金参与人数突破3000万人则历时18年。参与人数短期取得重大突破,为个人养老金制度行稳致远、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个人养老金先行试点取得不俗成绩,也要归功于政策端持续发力。2022年4月21日,个人养老金顶层制度设计文件《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出炉,明确“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此后,相关配套细则和产品陆续出炉,同年11月4日,《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发布;11月23日,首批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出炉;11月25日,人社部等三部门正式确定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名单,明确先行城市(地区)符合条件的群众可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2023年9月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通知,有序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
前述华夏基金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开始,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各级地方政府、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各类企业积极推动政策宣贯,借助线上线下宣传服务阵地,让民众“零距离”了解相关政策,获得高效优质服务。
为进一步促进个人养老金发展,受访专家普遍认为,相关政策仍需持续发力。
“个人养老金的发展,有助于降低对基本养老金的过度依赖。在其发展过程中,需要进一步的引导和支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养老金融50人论坛特邀研究员娄飞鹏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具体政策选择上,娄飞鹏建议,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扩大试点或者全面推广,加快相关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准入;研究适时提高个人养老金年度缴费上限,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在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的同时,明确对投资收益予以免税,对投资时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群体在领取时予以相应免税;打通养老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以推动个人养老金规模快速扩大等。
张依群表示,要加大宣传扩大影响,让更多人理解个人养老金作为社会养老补充的重要意义;可适度放宽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额度限制,提高个人认缴积极性。此外,也要加强个人养老金制度规范,避免商业银行出现不公平竞争和个人养老金不公平待遇;强化监督责任,保障个人养老金运营安全,切实维护个人养老金的收益权和受益权。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对记者表示,预计试行期结束后,更多支持个人养老金发展的优惠政策有望出台,扩大试点范围,推动我国养老第三支柱的建设。
80后、90后投资意愿更强
从个人养老金投资人群相关数据看,华夏基金于11月24日发布的《个人养老金一周年洞察报告》显示,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的人群以29岁至43岁的80后、90后人群为主。80后、90后中青年人群在缴存和购买阶段的占比逐步上升,购买阶段合计占比达68%,表现出更强的投资意愿,其中34岁至38岁(85后)为最大群体(25%)。
娄飞鹏分析称,在个人养老金金融产品数量增加的同时,产品同质化问题较为明显,导致无法有效满足投资者个性化偏好。个人养老金中的部分基金、理财类产品年内波动明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信心。理财、基金、保险类个人养老金产品通过银行渠道代理销售,在发展初期存在机构合作不畅、产品准入速度较慢等问题,限制了投资者的选择空间。加之目前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覆盖群体有限,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有待提高。
张依群建议,首先在政策优惠上适度放开,进一步增强个人养老金的吸引力;其次要打破个人养老金的部分限制,提供更为灵活便利的缴存方式;此外,也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保障,让更多人能够主动参与、放心缴存。
前述华夏基金相关负责人也建议,可针对不同收入群体分类施策,有效发挥各类制度的激励作用。已纳税的中等收入群体是目前个人养老金制度参与的主力军,未来要更加聚焦政策制度宣贯和投资者教育。对于目前未纳税的低收入群体,要解决制度吸引力问题,如通过财政补贴、专属养老金融产品等方式,调动未纳税群体的参与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