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连舸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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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今天(1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罪对刘连舸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央视新闻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责编: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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