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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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通行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新增1处共1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对以下设备点位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附件: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统计表

  特此公告。

昌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3月25日

  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统计表

  

责编:李晓芹
审签:焦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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