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冠病毒感染中药协定处方》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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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满足基层群众就医需求,日前,山东省卫健委公布《山东省新冠病毒感染中药协定处方》(以下简称《中药协定处方》),供相关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考使用。

  就具体如何使用这四个中药处方,《中药协定处方》执笔专家,山东省流行病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中医药专家委员会执行组长,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省中医院)内科、肺病科主任张伟给出了建议。

  张伟告诉记者,专家组严格遵循中医因地、因时、因人的“三因制宜”原则,结合山东当前偏寒、偏燥的气候和流行病学特点,瞄准发病人群的共性特征,根据不同的侧重点制定了四个处方。患者可在医生建议下根据自己不同的症状选用对症处方。

  针对用药需注意的事项和疾病恢复方面,张伟表示,服药期间若症状、体征发生改变,如体温持续3天超过39度,或出现胸闷憋喘、口唇紫绀者,请立即前往医院进行诊治。儿童、孕产妇、肝肾功能异常者请遵医嘱服用。

责编:姚潇雨
审签:王陆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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