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府谷一煤矿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被罚189.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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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陈嘉伟 报道

  根据信用中国披露的信息,陕西省府谷县中汇富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富能”)因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等安全违规行为被合计处罚189.8万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在巡查中发现,中汇富能矿井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2025年3月10日,陕西省府谷县中汇富能矿业有限公司与陕西华融鲁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生产运营整体托管合同、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承托方陕西华融鲁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织生产。

  除了上述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外,中汇富能还存在:2025年3月18日,现场试验25103主运顺槽回风绕道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断电时,应急广播、通信、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未联动;现场检查期间,地面变电所值班人员擅自脱离岗位等17项违法事实。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决定对中汇富能合并罚款人民币189.8万元,责令停产整顿10日,加强《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重新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履行复工复产程序后方可恢复生产,警告。

  

责编:吴军林
审签:魏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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