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文明创城项目全部纳入老旧小区“必改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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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烟台市住建局下发通知,要求将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项目全部纳入2022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必改内容,抓紧调整完善设计方案,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实施,切实解决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不完善、项目运作不规范、质量安全监管不到位、新技术新材料应用少、架空线缆入地难等问题,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运作管理水平。

  今年印发的新版《烟台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中,列入明确必改项有19项,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标准,将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1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省级以上文明社区在显著位置有公益广告景观小品、在显著位置设置15分钟生活圈指示牌、对视力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上述4个项目将全部列入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必改内容。

  通知要求改造牵头单位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科学组织施工、监理等公开招标,规范项目管理。要强化规模意识、效率意识,吸引有实力、信用好、会管理的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防止挂靠资质、滥竽充数的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对未采取一体化运营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原则上只招标一家施工单位。改造规模较大且计划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施工单位不超过3家。

  按照应批尽批、精简要件、高效审批的原则,老旧小区改造将采取容缺受理、豁免手续、简化流程的方式,加快办理改造施工手续。改造全过程严把质量安全关,加强建筑材料检测,深入开展项目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现场督导检查,加大对责任不落实、工程进度慢、质量不合格、安全有隐患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对群众出行和生活的影响。

责编:刘倩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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