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曝光 | 多个项目点被罚!市北区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

··

  大众网记者 侯祥家 青岛报道

  典型案例一

  2024年01月12日,青岛市市北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装修施工项目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青岛某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在人行道上搭建脚手架(高度5米)进行刷漆时,脚手架周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安全隐患。”青岛市市北区应急管理局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并对其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企业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市北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23号第1档,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叁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

  2024年01月15日,青岛市市北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安装项目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青岛某设备有限公司存在高空连廊玻璃安装过程中窗框结构位置缺失安全警示标识的安全隐患。”青岛市市北区应急管理局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并对其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企业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市北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23号第1档,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叁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三

  2024年03月11日,青岛市市北区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对某装修施工项目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高处作业时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绳及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安全隐患。”青岛市市北区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并对其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企业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市北区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23号第1档,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叁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四

  2024年03月14日,青岛市市北区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对某安装项目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某设计有限公司存在进行吊装作业时现场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安全隐患。”青岛市市北区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并对其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企业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市北区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23号第1档,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叁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责编:昌磊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