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式加入《关于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的港口国措施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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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报新闻记者 田柳 北京报道

  海报新闻记者在农业农村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4月16日,《关于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的港口国措施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对中国正式生效。加入《协定》是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渔业治理、维护国际渔业秩序的重要举措,标志着中国在加强港口国监管、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协定》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牵头制定,是近年来在全球渔业治理、打击非法捕捞方面最重要的国际文书,旨在通过有效实施港口国措施,阻止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经由港口进入国际国内市场,确保对海洋生物资源和海洋生态系统的长期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于2009年11月22日在罗马缔结,并于2016年6月5日生效。截至2025年4月15日,共有81个国家和区域一体化组织(欧盟)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了《协定》。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刘新中表示,中国是世界渔业大国,也是负责任渔业国家。中国始终高度关注《协定》有关进展,积极推动加入《协定》,认真做好《协定》加入准备工作。

  一是开展《协定》研究。自2020年起,农业农村部会同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就《协定》加入和履约事宜开展多次集中研讨和会商,开展港口实地调研,组织涉海高校和科研院所积极研究《协定》内容,跟踪《协定》进展情况。二是熟悉国际规则。派员参加FAO组织的《协定》信息交流技术工作组、战略特设工作组、亚洲区域协调会等会议和国际检查培训班,就《协定》信息交流系统建设情况、区域实施计划等与各国进行交流,进一步了解《协定》具体规定和要求。三是积累执法经验。将中国加入的相关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公布的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渔船名单通报国内各港口,拒绝此类渔船进港以及卸货、补给、加油等活动。对于进入国外港口的我国渔船,均要求按照相关国际和有关国家法律,接受并配合有关国家依法开展港口检查。此外,配合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成功处置了一艘外国籍渔船非法转载南极大牙鱼案件,为实施港口国措施积累重要经验。

  刘新中表示,加入《协定》是中国积极履行港口国义务的实际行动,展现了中国坚决打击非法捕捞的决心和信心。中国将以此为契机,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维护国际渔业秩序,推进渔业资源长期可持续利用,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为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助力全球海洋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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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雪颖
审签:魏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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