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称小学生在小卖部签名赊账买零食,专家:有学生在校园周边小卖部月赊超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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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沙园街一名小学生家长反映,日前,学校老师提醒家长留意孩子的赊账消费情况。“询问后,孩子才承认在一家小卖部赊账买过零食。”该家长告诉记者,商家有专门登记学生消费的台账,学生签名确认后可赊账消费,而且还可以设置还款信用期。“虽然单次金额不大,但长此以往容易导致孩子养成不良的消费习惯。”该家长说。
随后,记者前往该家长所指的小卖部走访并以家长身份与店主沟通,了解赊账规则。店主介绍,可以添加家长联系方式同步孩子消费情况,可先买后付,约定每日消费限额。按照店家的说法,低年级学生如果需要赊账,要提前征得家长同意。但店主坦言,面对高年级学生,店铺很难约束、管控他们的消费行为。
白云区均禾街的一名学生家长向记者反映,自家孩子近日主动承认,曾经在小卖部赊账购物。“孩子心里也感到害怕,知道自己做得不对。但听到孩子这么说,我感到非常震惊,也十分痛心。孩子还没学会怎么赚钱,反倒先学会了赊账。”这位家长说,因为家中长辈和小卖部店主相熟,最终由长辈出面结清了这笔欠款。事后家里也严肃告诫孩子,绝不允许再发生赊账行为。
记者就这种允许未成年人赊账的经营行为是否合规向广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热线咨询。热线工作人员回应,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判定,“如收到家长的相关诉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人员开展现场核查,并依据核查结果依法处置。”
广州市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未成年人保护项目主任朱健斌向记者讲述了一则关于学生赊账消费的真实求助案例。“一名小学六年级学生,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频繁在校园周边小卖部赊账,消费多为零食,有时直接购买面包、泡面充当正餐,每月赊账金额超1000元,该状态持续半年,相关欠款由亲属定期代为清偿。”
朱健斌介绍,经过社区、社工多方持续引导跟进,孩子的消费行为逐步规范:监护人给孩子零花钱,如若再发生赊账,直接从零花钱内抵扣;社区对涉事店铺开展警示教育,商家作出承诺,今后遇到学生赊账,必须第一时间与学生家长核实。
(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