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潮评 | 守护消费安全 彰显时代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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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评论员 王飞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们不仅需关注消费领域的法律法规与维权知识,更应深入思考其背后所蕴含的干事创业、担当尽责的时代要求。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既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检验各行各业是否真正践行初心使命、履职担当的重要标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普法宣传到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消费提示,无不体现着法治保障、行业自律与消费者觉醒三者协同发力的重要性,而这正源于各方主体在各自岗位上的坚守与担当。
法治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根本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交易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个人信息受保护权、经营者如实告知义务以及消费争议的多元解决途径,构建了权责清晰、公平有序的交易秩序。这些条款不仅是约束,更是引导。对于广大经营者而言,依法诚信经营不是外部强制,而是立业之本、兴业之道。只有将守法诚信融入企业文化的血脉,把保障消费者权益作为经营活动的出发点,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信任、积累口碑,实现可持续发展。这正是商家在干事创业中必须坚守的底线思维和责任担当。
对于消费者而言,担当尽责体现在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提升辨别能力、勇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面对市场上层出不穷的营销话术与消费陷阱,理性判断、细看标签、留存凭证、依法维权,是每一位消费者保护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消费者的每一次理性选择,都是对诚信经营的鼓励;每一次成功维权,都是对违法失信行为的纠正。这种积极参与、不隐忍、不沉默的态度,正是以主人翁精神推动消费环境持续优化的具体实践,是消费领域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公民责任担当。
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优化监管方式、畅通投诉渠道、发布消费提示,是履职尽责、护航民生的直接体现。他们通过严格执法、精准提示、高效调解,在维护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这要求监管者不仅要有“闻风而动”的执行力,更要有“防患未然”的预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精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干事创业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归根结底,良好的消费环境非一日之功,它需要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需要监管执法的持续发力,需要经营主体的自觉自律,也需要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参与和监督。在全面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背景下,各方主体都应深刻认识到,保护消费者权益就是保护社会生产力,优化消费环境就是增强经济发展动能。让我们都以干事创业的锐气、担当尽责的勇气,从我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共同筑牢消费安全的防线,激发消费市场的活力,为构建诚信、公平、繁荣的消费环境贡献力量,这正是在新征程上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必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