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举报“邻居家有车有房吃低保” 纪委调查:该家庭三人享低保符合条件,不存在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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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男子苟某飞在网上发帖,举报称其四川巴中老家一邻居家“有车有房吃低保”,质疑邻居骗取国家低保金,认为应该追回低保金,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其举报是否属实?事情真相到底如何?红星新闻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巴州区民政局《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受访者提供
实际上,今年8月以来苟某飞就在举报此事,之后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巴州区纪委介入调查,并先后对其反映的情况给出了处理意见和调查结果。
经巴州区纪委调查,根据相关文件,被苟某飞举报的苟某军家申请低保时,家中父母因残、因病,儿子读书,家庭困难,其家庭房产产权房屋总面积未超过当地住房标准的两倍。另外,该家庭车辆价值也未超过低保月标准的24倍。家庭中三人享受低保符合条件,不存在违规。
12月4日,苟某军向红星新闻记者详细回应了其家庭及车房情况。目前,因其母亲去世,儿子高中毕业未再读书,且父亲主动退出低保,全家已无人享受低保。
村民举报:
“邻居家有车有房吃低保”
认为应追回资金,处理相关工作人员
苟某飞的老家在巴中市巴州区鼎山镇石笋村。今年11月10日,他在网上发帖,举报其老家邻居苟某军家庭违规吃低保,并认为应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追回低保金。
近日,苟某飞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今年8月左右,他从其他村民处得知苟某军家中有三人在“吃低保”,而对方在村里修“别墅”,城里还有门市和住房。
苟某飞称,苟某军家的“别墅”于2018年修建,苟某军还在2008年全款购买了一个门市,2017年又在巴中城区买了一套住房。此外,还购买了小汽车。而苟某军家里人开始“吃低保”是在2020年。
为此,他质疑:苟某军家庭条件如此之好,其家人为何还能吃低保?巴州区民政局和鼎山镇政府为何同意其家人享受低保政策?其怀疑有人暗箱操作。
苟某飞称,今年8月底,在他举报后,经巴中市巴州区纪委介入调查证实,苟某军家人享受低保属实,“9月11日就取消了苟某军家人的低保”。他认为,违规吃低保的资金需退回,相关人员应该被处分和追责。
11月13日,记者曾前往鼎山镇石笋村,看到苟某飞老家旁边有一个小院,这个小院就是其邻居苟某军和另外两家人联合修建的。记者观察发现,这个小院是一个三合院,一楼一底临路而建。
苟某飞称,该三合院修建质量好,“差不多花费了100万元”;对于“苟某军在巴中城区购买的门市和住房”,他称不太清楚具体地址。
那么,苟某飞举报的“邻居家违规吃低保”是否属实?相关部门是否曾进行调查并给出结论?
民政部门:
被举报者父母享受低保
一人残疾一人瘫痪,“违规吃低保”不属实
对于苟某飞的举报,红星新闻记者日前了解到,巴州区民政局曾在10月15日向苟某飞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该意见书表示,经查,苟某军未享受低保,享受低保的是苟某军父母。苟某军父亲肢体二级残疾、母亲中风瘫痪,该家庭以因残、因病家庭生活困难为由,向鼎山镇人民政府申请低保。鼎山镇于2020年11月按低保审批相关程序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今年苟某军母亲因病去世,其父主动申请退出低保,鼎山镇于9月底对其进行了动态调整并取消该家庭低保保障。
▲巴州区民政局《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受访者提供
处理意见为:“综上所述,您反映的苟某军违规享受低保的问题不属实。同时经查,鼎山镇参与办理的相关工作人员无违纪违规行为。”
对此,苟某飞表示,在巴州区民政局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之前,他曾找过该局工作人员曹某朋,对方回复苟某军家人享受低保符合政策。但他坚持认为,有车有房就不应享受低保。为此,他才继续在网上发帖举报并提出质疑。
纪委调查:
被举报者家庭车房未超低保标准
三成员享受低保符合条件,不存在违规
红星新闻记者采访了解到,除了巴州区民政局向苟某飞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巴中市巴州区纪委也介入调查,并出具了调查报告。
12月3日,在巴州区纪委,工作人员表示,此前已多次向苟某飞介绍此事的调查结果,当天再次宣读调查结果。
据巴州区纪委调查,苟某军目前家庭成员共五人,包括其本人、父亲、妻子以及儿子苟某平夫妇,其母已于今年6月去世。苟某军从事装修工作,月工资4000元左右;其儿子苟某平在某酒吧上班,妻子和儿媳无业在家,其父残疾在家。
纪委工作人员介绍,苟某飞举报苟某军父母和儿子“吃低保”,经调查属实,享受低保时间从2020年11月开始,当时因苟某军父亲肢体二级残疾,母亲中风,儿子苟某平读高三,向村上提交了低保申请,经过调查,通过了此三人享受低保每月240元;2021年巴州区进行低保年审时,苟某军再次申请,经相关部门综合研判,其家庭三名成员继续享受低保政策。
据介绍,2022年7月巴州区低保年审时,苟某平因高中毕业未继续读书,不再享受低保政策,苟某军父母享受低保政策;2023年8月巴州区低保年审时,苟某军母亲再次中风住院,住院期间查出糖尿病、肾积水等多种疾病,加之其父肢体残疾,再次向村上提交低保申请,其父母继续享受低保,低保金提高至每人每月400元。
纪委工作人员还介绍了苟某军家庭成员财产情况。经查,苟某军目前名下有三套房屋和一辆汽车,分别为:2008年全款8万元在巴州区南坝购买门市一套,面积50平方米,经查询该门市一直作为家庭住房使用;2018年,苟某军在石笋村与他人联合修建砖混结构住房一套;2017年,苟某军在巴中城区购买住房一套,全款支付24万元,面积63平方米,未装修入住,目前其全家住在门市内。2019年,因装修工作需要,苟某军花费1.8万元购买二手面包车一辆。
对于苟某军家三人是否符合享受低保的要求,纪委工作人员向巴州区民政局救助股核实,并向巴中市民政局救助科进行了政策咨询。根据相关文件综合研判认为,苟某军家的门市一直作为家庭住房使用,未从事经营性收入,在2020年11月首次评定低保时,苟某军家庭房产产权房屋总面积未超过当地住房标准的两倍。另外,该家庭车辆价值也未超过低保月标准的24倍。因此,苟某军家享受低保人员符合申报条件。
另外,苟某军母亲因病于今年6月下旬去世,7月注销户籍。根据民政部等相关部门要求,在3个月内对其低保情况进行核实,并办理低保停发手续。通过核查,9月11日,鼎山镇对其母死亡销户,退出低保。
纪委工作人员宣读调查最终结论为:对苟某军家庭中三人救助属实,享受低保符合条件,不存在违规。
同时,巴州区纪委工作人员还了解到,苟某军父亲因老年重度残疾,不依据家庭收入情况可单独纳入低保范畴。因苟某飞举报其家庭违规吃低保,苟某军父亲主动退出低保。
记者走访:
被举报者回应家庭及房产情况
纪委曾多次来家中调查了解
对于巴州区纪委工作人员宣读的调查结果,苟某飞再次反映:苟某军的儿子苟某平购买了一辆名爵轿车。对此,工作人员表示,通过系统查询并无相关车辆信息,但对这一情况已做好记录。
12月4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苟某军,并前往他目前居住的巴中城区门市了解情况。
苟某军介绍,苟某飞反映他家“有车有房吃低保”后,巴州区纪委多次到他家中调查了解家庭情况。因其母今年6月去世,考虑到儿子已未读书,现父亲一人患病,自己能负担父亲生活,所以父亲主动退出了低保。
▲苟某军在巴中城区居住的门市和购买的面包车 红星新闻记者 张杨 摄
对于家庭情况,苟某军向记者解释,他和妻子有四个孩子,前两胎是女儿,现已成家;第三胎为双胞胎男孩,大儿子几个月时被亲戚抱养,被苟某飞举报“吃低保”的是小儿子苟某平。
对于房屋情况,苟某军介绍,门市是2008年从北京打工回家后花8万元购买,一直居住至今;老家房子(即苟某飞反映的“别墅”)是2018年修的,本想花20万元修套房,但联合建房的其他两家想修好一点,结果每家花了30万元左右,他至今还欠其中一家亲戚8万元。
关于巴中城区的住房,他称这套房子是2017年亲戚家给大儿子买的,因亲戚没文化不会办购房手续,最终亲戚家出资24万购买,落在他名下,目前因没钱一直没接房装修。
对于苟某飞举报其儿子购买了一辆名爵轿车,他称,该车其实是大儿子朋友的车辆,并非小儿子苟某平购买和使用。
红星新闻记者 张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