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看“典”| 公司分立后,企业的债务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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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为促进全民法治意识提升,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大众网联合滕州市司法局共同开通《大众看“典”》栏目,将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方式,发挥短视频的优势效应,专注民法典的宣传、解读,为法治滕州建设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不断擦亮法治滕州“金字招牌”。

  案例:大学刚毕业的同学三人创业,成立了一家公司。到了财务核算时,发现有一笔应收款一直无法回款。三人对接后,才知道购买他们货物的对方公司,因为股东分歧,分为了甲、乙两家企业。问甲公司要,解释到当时购买的货物都用到了乙公司生产线上,谁用谁还;问乙公司要,又推脱说当时分家约定,债务由甲公司承担。这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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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焕杰
审签:张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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