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9月 长江经济带1440座、黄河流域360座尾矿库完成整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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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新闻记者 田柳 北京报道
“今年以来,截至9月,我们已经推进长江经济带1440座,黄河流域360座尾矿库完成了整改治理,尾矿库环境安全的水平明显提升。”10月22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郭伊均作出介绍。
我国尾矿库数量多,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尾矿库的数量占到了43%,总体情况复杂,环境风险较高,监管难度较大。郭伊均表示,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推动各地强化尾矿库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守牢尾矿库环境风险的底线,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健全尾矿库环境管理政策法规,前后制定发布《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尾矿库环境风险监管分级分类技术规则》等政策规范文件,明确尾矿库运管单位主体责任和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责任,细化尾矿库全过程污染防治要求,规范“管什么、如何管”,基本搭建了尾矿库环境监管的“四梁八柱”。
实施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按照环境风险高低,将尾矿库分为三个等级,环境风险从高到低分别是一级、二级、三级,建立全国尾矿库环境风险分级清单并动态更新,同步构建环境监管的信息系统。2024年全国纳入环境监管尾矿库是7820座,其中一级、二级、三级分别是76座、2109座和5635座,指导各地按照等级实行差异化的监管,突出重点,有效缓解地方环境监管力量与任务不匹配的矛盾,提升精准治污的能力。
持续开展汛期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2021年以来,坚持每年组织全国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汛期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共排查发现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尾矿库4340余座,目前已经完成整改治理3850余座,推动1415座尾矿库建设完善了污染防治设施,不断提升汛期尾矿库环境安全水平。
推动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尾矿库污染治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重大发展战略部署要求,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尾矿库的污染治理。组织专家赴各省开展尾矿库污染排查整治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帮扶,推动按照“一库一策”的原则开展治理。组织开展整改成果的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
郭伊均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推动各地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严密防控尾矿库的环境风险。推动深化尾矿库分级环境监管制度,以防控环境风险为重点,优化尾矿库分级技术规程,聚焦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坚决守住环境风险安全底线。不断完善尾矿库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以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为重点,推动建立企业日常自查,汛期前排查,汛期期间巡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定期与不定期的抽查巡查,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督查的尾矿库环境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排查环境风险隐患,限期整改,及时核查整改效果的闭环监管机制。加快提升尾矿库环境监管信息化水平,健全“一库一档”的尾矿库数据信息系统,探索运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状况的动态评估和监测预警,不断提高监管的数字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