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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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钟雯 枣庄报道
8月9日,市中区召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市中区教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长良,区教学研究中心副科级干部方鹏,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于光胜、区教育和体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冯永出席,介绍2022年市中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关政策和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与部分网友提问。

于光胜在回答今年市中区的中小学招生工作,是如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时说: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事关教育公平和群众切身利益。我区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符合《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20号)规定,凡居住证在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以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协议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信息为准)和稳定的就业(提供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信息;经商人员应出具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均需满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我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就读。

今年,根据城区义务教育段的教育资源分布,符合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条件的随迁子女,按照居住证地址,小学到地址服务学校就近入学,初中由定点学校提供学位。初中服务学校以文化路为界,文化路以北的到枣庄九中、文化路以南的到枣庄十五中南校区申请就读。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同时加大投入力度,增加公办学校资源供给,切实维护随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权利。

随后,冯永在预防未成年人溺水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时说:为有效预防溺水事故,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健康安全,区教体局作为区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牵头单位,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防溺水各项活动,落实落细防溺水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区政府、区专班多次召开防溺水专题会议,要求各镇街、专班成员单位按照省市会议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区政府与各镇街、专班成员单位,区教体局与学区(联区)、区直各学校,学校与班级,学校与家长层层签订责任书,全面压实属地、监管、教育、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工作体系。
二、加大宣传,抓实防溺水安全教育。全区各中小学广泛组织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强化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目前,已发放《防溺水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10万余份,与每名学生及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承诺书,推送警示片90余次,组织开展“共上一堂防溺水课”活动,全区10.5万师生、家长参与活动。组织“同心防溺水”作品征集活动,全区上报防溺水优质课37节,微视频、绘画等作品352件。各镇(街)、各成员单位在危险水域周边悬挂宣传标语600余幅,利用村居广播进行警示提醒。在全区第17轮核酸检测发放的标牌显著位置印制“预防溺水,珍爱生命”标语,内设二维码中印制防溺水安全提醒内容,营造群防群控浓厚氛围。下发《暑期学校防溺水工作清单》,针对学生放假居家实际情况,明确学校每日、每周安全提醒、安全教育工作清单。
三、梳理摸排,建立水域、人群两个台账。各镇(街)、专班成员单位先后3次对水域概况,救生设施、警示标识配置,是否有人员看管等进行了摸排梳理,共排查水域452处。配备救生圈、绳索、竹竿以及其他救生物品468套,在河流、水库、水塘等危险水域设置防溺水宣传标语、安全警示牌1215个。区政府拨付30万元用于各镇街危险水域看护工作,各镇街投入80万元用于电子监控配置,确保水域有人管、有人守、有人巡。排查防溺水留守儿童、好去水边玩耍等重点学生1440名,对其家庭信息及具体表现等进行了详细记录,各学校动态管理台账,做好谈心谈话等工作。假期中要求以班级为单位,每日开展1次学生学习、生活规划汇报等工作,加强与村(居)的联系,确保重点学生有人管,有人问。
四、部门联动,分工做好防溺水各项工作。区专班根据天气特点和我区实际情况分别下发了《关于开展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加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关于持续做好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各镇街、专班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做好各项工作。目前,专班成员单位按照帮包分工,已全部开展危险水域督导工作。其中,区级领导分别带队督导12次,专班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帮包镇街开展督导26次。各单位督导情况及时反馈各镇街并限期整改。7月以来,区专班采取“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对镇街防溺水工作开展督查3次,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组织各镇街逐一落实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当前防溺水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区专班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抓住关键环节,落实各项措施,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健康安全。
最后,针对网友的部分问题,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了现场回复。
问题1:孩子和监护人的户籍都在老家跟着爷爷的户口,不过监护人在市区有房产,这样孩子能在市区拿着房产证明和监护人的父子关系直接报名上学吗?
答复: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少儿应在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建议网友尽快将完整的家庭户籍迁入到城区房产名下,可直接报名。
问题2:我们是峄城来市中的经商人员,营业执照注册地在立新小区满1年,有居住证满半年,有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请问孩子可以上立新小学本部吗?
答复:感谢这位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刚才已对外来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行了解读,只要居住证、房产租赁证和营业执照符合条件是没有问题的。
问题3:父母双方没有房产,孩子一年级报名是需要父母双方都要无房证明么?还是只要父母其中一方就可以?
答复:自去年开始,全区中小学实行线上报名,今年能够实现房产信息的数据共享,不再需要提供无房证明。
问题4:小学入学年龄怎么不按新规延长至12月底呢?
答复: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年满6周岁的儿童须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今年凡在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应入学。根据学位供给和生源情况,我们暂不具备延长的条件。
问题5:房产证时间不够怎么办
答复:这位网友的问题比较模糊。房产的有效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和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要在报名前能够提供均能被认可。如果是新购的二手房,原则上非同一产权人五年内不再安排子女入学;如果是新购不具备今年上房条件的房产,也不符合入学条件。
问题6:报名需要迁户口到招生区域吗
答复:需要迁户。在中小学招生政策中,对服务学校界定有明确的标准,户籍房产一致是基本要求,可以把户籍房产迁到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