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案例展播 | 放大DRG改革实效 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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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DRG改革实效

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

烟台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近年来,烟台市聚力攻坚DRG支付方式改革,创新抓好组织推进、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蹚出了一条医院提质、基金增效、患者减负的新路子。2023年,付费医院体现医疗服务难度的CMI指数达到0.97;次均住院费用同比下降5.58%,个人负担同比下降635 元。经验做法先后被国家医保局和山东省委改革办刊发,得到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肯定,国家卫健委、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部门单位8次到我市专题考察调研,5次受邀赴外地介绍经验,在山东省DRG付费运行评估中排名第一,被确定为全省唯一DRG改革监管试点。

一、“顶格化”推进,拧成“一股绳”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DRG付费改革,专门将相关内容纳入《烟台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纲领性文件中。2020年,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财政、卫健等部门参与的DRG付费改革领导小组。2021年,市委深改委会议听取我市DRG改革情况相关汇报,市委改革办将DRG付费改革纳入全市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对相关部门和各区市重考核、勤通报、强督导,形成了“顶格化”推进的组织领导格局。

(二)强化部门协同。市财政局三年安排1235万元用于DRG信息系统建设、第三方审核及相关服务、第三方基金监管,市卫生健康委全力配合DRG支付方式改革,主动协调开展培训、病案检查等30余场次,协调专家80余人次参与。

二、“常态化”协商,凝聚“一条心”

(一)组织权重谈判。改革以来,我市先后组织了三次权重谈判,通过权重谈判,修正历史数据中不合理医疗行为对基础权重的影响,使权重更趋合理,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发挥医保导向作用,体现医保由被动付费转向战略购买的支付导向,有利于转变医疗机构诊疗行为;通过不同部门及医务工作者共同参与的过程体现了医保医疗“共建、共治、共享”的愿景,凝聚了共识,逐步构建起“医-保-患”共赢机制。

(二)共建各项标准。组织医疗机构充分参与改革进程,尤其是在容易出现争议的分组、权重及编码填报环节。组织专家参与病案评审,对编码等问题形成专家共识。针对医疗机构的各类问题与疑问,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后,印发统一的答复意见。

三、“精细化”管理,建成“一张网”

按照“合理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原则制定结算方案,付费中坚持分组结果、付费权重费率公开透明,指引医院明确管理目标。以支持医疗机构重症收治为导向确定年度清算方案。通过月度结算与定期清算相结合,促进医院DRG额度和结余留用修正,引导医院合理收治、规范诊疗、准确填报。2021年,清算完毕后,首批试点医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2343万元。全年总支用比为100.97%。2022年,清算完毕后,DRG付费医疗机构,医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4187万元,全年总支用比为101%。2023年,清算完毕后,DRG付费医疗机构,全年总支用比为95.9%。

四、“智能化”监管,打出“组合拳”

(一)以智能审核为抓手,构建高效管用审核体系。完善DRG协议管理内容,明确拒付及最低权重支付的协议管理规定,统一医保基金结算清单编码填报规范,统一审核及违规处理标准。引入第三方团队参与DRG人工审核。强化信息化建设,采集医疗机构基金结算清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医嘱明细、检验检查记录等信息,实现DRG付费100%线上审核。上线122条智审规则。初审产生的问题数据,交由经办机构进行复审,同时将问题数据通过信息系统反馈至医疗机构。2022年,拒付医保基金1387万,2023年拒付医保基金984万元。

(二)以数据分析为武器,提升专业性稽核能力。一是连续两年开展分解住院专项行动,筛选出短时间反复入院患者信息,对病历人工审核、走访患者和现场确认,2022年追回(拒付)医保基金20万元,罚款6万元。二是针对分解住院、服务不足和推诿重症等问题,建立专项电话回访工作制度。2023年,对2千余名住院患者开展一对一电话回访,核查疑点线索100余条,核实分解住院9例,追回医保基金62333.85元。

(三)以提高机构能力与基金使用效率为导向,构建以数据为主的考核评价体系。明确DRG付费下协议管理、系统建设、数据采集、预算管理、数据测算、结算清算、付费监管、协商谈判等经办工作流程与规范。以数据考核为重点,完善DRG付费的流程管理,构建数据考核(评价)体系。重点围绕数据质量、入组情况、服务能力、医疗行为、服务效率、费用控制、患者受益、基金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定期开展数据分析,指导区市医保部门加强管理与指导,指导医疗机构查摆问题,更好适应改革。

五、“专业化”支撑,筑牢“基础项”

(一)信息化支撑。重点围绕DRG付费管理业务与信息系统全方位融合,由数据采集、病案质控、分组管理、权重费率测算、结算支付、分析评价和监管考核等模块组成,统筹构建DRG付费审核支付管理信息系统。使数据管理、评估测算、支付结算、费用审核、考核评价等管理业务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同时向医疗机构提供校验工具,开放查询功能,迅速提升了医疗机构数据质量。

(二)经办规程支撑。2021年我市DRG正式付费后,即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DRG医保经办规程,在基础准备及测算工作、数据交互、日常审核流程、日常结算流程、定期清算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对DRG付费下的医保与医疗机构协商谈判与对话机制、医保审核监管体系建设、服务协议管理、数据与医疗机构评价、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力保障了DRG支付方式改革顺利实施。国家医保经办规程出台后,我市根据国家医保经办规程具体要求在今年对我市的DRG医保经办规程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主要是在数据交互、支付标准确定(含预算、分组、权重测算、费率确定)、协商谈判机制、争议处理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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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创作来源: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审签:庄文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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