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司法局创新“322”工作法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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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见习记者 吴雪莹 通讯员 张田 马致兴 陈玥彤 济宁报道
今年以来,邹城市不断优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模式,创新利用“322”工作法,做实做透涉企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推进“三优化”夯实工作基础
邹城市司法局建立更专业的工作团队,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目前人员达到5人,其中法学研究生占比达到60%;通过各种培训学习活动提高复议应诉人员综合素养,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复议应诉工作人员外出学习12人次,参加线上线下培训班60余次。司法局建立更精准的工作机制,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充实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调解和解委员会等工作机构人员构成;采取“法治沙龙”等方式,召集专业人士展开对疑难复杂涉企案件的研讨会商,今年以来,先后开展案件研讨8次,有效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司法局建立更高效的工作流程,年内建成集接待室、调解室、档案室、听证室、审理室“五位一体”的行政复议应诉服务中心;推广“济宁云复议”小程序,推动实现复议程序线上化,研究制定《邹城市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繁简分流暂行办法》,探索推行案件审理繁简分流制度,提高行政争议化解效率。
抓好“双结合”促进诉源治理
邹城市司法局将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相结合,通过案件总结,探索建立“1+N”学法清单和正反典型案例制度,广泛开展“党建铸魂+红色执法”品牌创建活动,大力推行首违不罚、从轻处罚、柔性和说理式执法、“721”工作法等做法,聘请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律师组成讲师团,轮流到52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看案例、讲法条、话实务、谈应诉”讲座,引导行政机关依法办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司法局将调解、和解与依法办理相结合,在严格执行复议、应诉办理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坚持调解优先,将调解和解工作贯穿于复议、应诉全过程,今年已先后以调解、和解方式办结多起涉企行政争议案件,有效降低行政争议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不利影响。
坚持“双围绕”提升办案水平
邹城市司法局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抓好行政复议,坚持以查清案件事实为出发点,以正确适用法律规定为底线,以争议焦点论证为关键,把案件的审理工作做扎实,同时根据案情,有针对性地向作为案件当事人的企业提供可行的法律帮助与指导,通过释法说理为企业打开“心结”、排忧解难。司法局围绕“四个环节”抓好行政应诉坚持“诉前抓防范、审前抓调解、审中抓规范、诉后抓总结”,形成行政应诉工作闭环管理机制,推动落实涉企行政诉讼案件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引导案涉部门、镇街主要责任人积极应诉、出庭出效、案后总结,在压实行政机关应诉主体责任同时,让涉企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
邹城市司法局将持续整合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资源,在行政复议及应诉领域不断探索创新,依托“邹全复议·城心解忧”工作品牌建设,更好地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