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洲时评丨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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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评论员 李彦涵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市场主体的蓬勃发展依托于优质的营商环境这一坚实基础。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将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更为强劲的动力,进而促进经济社会展现出更加灿烂的前景。因此,优化营商环境不仅是一项具体行动,更是一种深刻的信号,其目的在于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不断的内生驱动力。

  优化营商环境,关键在于全面尊重并凸显企业的核心地位。尽管营商环境不具备实体形态,但其对企业所产生的影响却是深远且显著的,直接关系到企业是否愿意在该地区进行投资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目的,在于汇聚企业与民众的力量,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与创造力。其核心举措在于,全心全意地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促进其持续发展。一方面,需不断推进政府职能的深刻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推行“最多跑一次”“一站通办”等便民利民措施,构建“服务型”政府,以保障企业能够专心致志地投身于实体经济与业务运营。另一方面,要转变服务模式,主动深入企业,提供“一对一”的定制化服务,认真倾听企业意见与需求,精准提供政策、金融、人才等方面的支持,确保国家减税降费、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能够切实惠及企业,为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滋养。

  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在于持续推动干部作风的转型与升级。优良的干部作风是提振信心、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同时也是衡量地方营商环境质量的关键指标。诸如“推诿拖延”“隐性门槛”等不良现象将直接削弱企业的获得感,进而制约地方的发展进程。营商环境的优劣程度,直接反映了当地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工作作风及精神面貌。必须秉持问题导向,坚决向一切破坏营商环境、阻碍企业发展的行为发起挑战,消除隐性障碍,攻克痛点难点,全面提升营商环境的吸引力和综合竞争力。各级党员干部应树立“同舟共济”的责任感,恪守“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原则,既要保持与企业的适当联系,又要保持清廉自律,将企业事务视为己任,视企业发展为己任,真心实意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离不开坚实的法治基石作为支撑。法治环境构成了营商环境的基石,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方能确立并维护公平竞争的准则与秩序,保障各类经济活动有序进行。在推进营商环境优化的过程中,必须恪守依法行政、依法行事的准则,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增添鲜明的法治特质。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采用市场化方式,在法治框架内合理调整各市场主体的利益格局,健全行政裁量基准体系,构建公平、诚信的市场法治环境,为市场主体的茁壮成长提供肥沃土壤,进而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创造潜力和创业动力,在新的发展征程中谱写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一个地区的营商环境,对其经济生态的面貌具有直接影响,并决定其发展的潜力与持续动力。营商环境的优化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永远追求“更好”,不存在“最好”的状态。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必须坚持不懈、持续努力,确保企业能够切实感受到改善所带来的实际利益,进而赢得其信任与尊重。在新时代的征程中,面对国际环境的复杂多变以及难以预料的各类挑战,我们更应坚守信念,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为各类市场主体构建一个稳定、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投资与经营环境,不断激发内在动力与创新活力,为经济的平稳运行与长远发展注入更为强劲的动力。

责编:康梦芸
审签:赵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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