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子遇害案二审维持原判:梁某滢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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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梁某滢故意杀人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吴光于、唐文豪/@新华社)

  

责编: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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