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某县发文称村民不洗碗筷将被罚款10元 官方回应:用罚款的方式帮村民改掉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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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报新闻记者 朱晓冲 吕乐 报道

  日前,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四川凉山普格县普基镇近日下发了《新农村美丽乡村行动人居环境罚款标准》(以下简称《罚款标准》),引发网友热议。

  《罚款标准》中,对于罚款地点、罚款事项及罚款标准作出明确说明,如在厨房,不洗碗筷将被罚款10元、蹲地用餐将被罚款20元;在客厅,物品摆放凌乱则会被罚款3元至10元不等。诸如此类的罚款,可谓是名目繁多。《罚款标准》中还称,经罚款后仍不整改的,第二次检查再次发现将会翻倍罚款。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罚款标准》下方盖有普格县普基镇政府的公章。

《罚款标准》图片

  为求证这份《罚款标准》的真实性,11月14日,海报新闻(报料邮箱:368064845@qq.com)记者电话采访了普格县政府,接线工作人员回复确有相关规定:“人居环境整治是有相关要求的,每天督促环境卫生,让村民有一个好的生活习惯,如果环境卫生太脏了,必须有强行的标准。”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当地村民还有些陋习,例如用盆子或者蹲在地上吃饭等,既不干净也不卫生,此前政府已经向村民们发放了桌子、衣柜、衣架等物品,但有些村民却并不使用,因此政府只能采取罚款的方式帮他们改掉陋习。

  此外,对于罚款的用途,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些罚款会由乡镇统一利用,用于给村民修建垃圾池之类的便民设施,同时对于环境卫生做得好的家庭,也会予以表彰,发放一些奖励物品,以此带动更多的村民改善人居环境。“因为罚款是由每个乡镇自己统筹,目前的罚款金额,县里并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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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云霞
审签:王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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