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医健康说 | 你家的“盐”吃对了吗?碘盐的正确打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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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新闻记者 孙淼 济南报道
今年5月15日,是第32个“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主题是“持续科学补碘,推动健康发展”。5月14日上午,山东省卫生健康委举行“鲁医健康说”健康知识发布会第十场。本次发布的主题是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引导社会公众增强科学补碘意识。

众所周知,碘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在维持机体健康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碘作为合成甲状腺激素的重要原料,其作用主要是通过甲状腺激素来发挥的。甲状腺激素具有促进生长发育、参与脑发育、调节新陈代谢以及维持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等机体重要系统基础活动的作用。
据悉,碘在人体内每天都在代谢,如果停止补碘,人体内储存的碘最多能维持3个月。因此,人体需要不断摄入碘。根据中国营养学会发布的《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2023版)》,普通成年人推荐碘摄入量为120μg/天,儿童、青少年为90-110μg /天,孕妇、哺乳期妇女为230-240μg /天。
据山东省立医院内分泌代谢病科副主任医师景斐介绍,人体摄入碘,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通过饮用水摄入。但水中的碘含量与地质环境密切相关,在碘缺乏地区,水中碘含量较低,通过饮用水难以满足人体碘需求。二是通过食物摄入。天然食物中的碘含量受地域影响较大,沿海地区食物含碘量通常较高,常见富碘食物包括海产品,比如海带、紫菜、贝类、海鱼等。三是通过加碘盐摄入。这是全球范围内最普遍、最有效的补碘方式。我国自1995年起推行全民食盐加碘政策。我省规定,加碘食盐每千克需添加25mg的碘,按每人每日摄入5g盐,烹调损失率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20%计算,每天从加碘食盐中可摄入碘 100μg,加上饮水和食物中摄入的碘,则能达到一般人群碘推荐摄入量。因此,在碘缺乏地区,以普遍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可以保护大多数人免受碘缺乏的危害,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公共卫生举措。
当前,市场上食盐种类很多,居民又该如何科学选择?碘盐在保存、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山东省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省疾控中心主任医师蒋雯表示,居民在购买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根据划定的碘缺乏地区和水源性高碘地区选择适合的食盐。大家可以通过山东省疾控局官方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山东省碘缺乏地区和水源性高碘地区名单(2024年版)》,查询当地水碘类型。碘缺乏地区居民,建议选择加碘盐,来保障日常碘摄入量;水源性高碘地区居民,建议选择未加碘食盐。二是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正规碘盐外包装上明确标注“碘盐”字样,并标明碘含量,我省食用盐碘含量标准为25 mg/kg±30%。购买碘盐时,要认准包装上“加碘食盐”的明确标识,不购买流动摊贩或来路不明的散装盐。三是一次购买的加碘食盐不宜过多。加碘食盐中的碘化物,在潮湿、高温和酸性环境下容易发生化学反应转变为分子碘,进而挥发损失。建议选择小包装产品,一般以500克为宜,这样可以避免长期存放导致碘流失。
碘盐在保存、使用过程中,蒋雯提醒广大公众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建议使用陶瓷罐、棕色玻璃瓶或不透光密封盒储存,避免使用普通塑料袋或敞口存放。二是应选择阴凉干燥的地方存放碘盐,远离灶台、暖气等高温、潮湿的区域。开封的碘盐,建议在3-6个月内用完。三是建议健康成年人每日食用量不超过5克(约一啤酒瓶盖),高血压患者每日不超过3克,儿童按体重适当减少。四是因为高温易致碘挥发,建议菜肴烹饪完成前1-2分钟加入碘盐,减少碘的流失。
“科学选择、保存和使用食盐,是保障人体碘营养健康的重要措施。”蒋雯建议居民,科学选择、按需购买、正确使用、合理储存、控量烹饪、避免浪费,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把好关。


